湖南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受贿 只收“核心圈”钱
湖南省永州市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腐败案近日一审宣判,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唐长久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长达30页的刑事判决书记载了这个市委副书记沦落的事实。衡阳市中院一审认定,唐长久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1534.35万元、单独或为主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65.4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唐长久在当地曾是一名“个性”官员,他提倡做事要敢闯“禁区”。然而,这名“个性”官员最终没能闯过法律的“禁区”。
“永州王”仕途一帆风顺
1954年9月29日,唐长久出生于湖南省原零陵地区零陵县郝皮桥公社(现永州市冷水滩区黄羊司镇)坪湖塘村。兄妹6人中,唐长久排行老大。父亲给他取名“长久”,意为做什么事都能“长长久久”。
困苦的环境使他发誓要出人头地。据当地村民介绍,幼年时期的唐长久在村里表现特别优秀。因为家里缺少劳动力,唐长久自13岁开始,便一边参加学校学习、一边挣工分,以减轻家庭负担。18岁高中毕业后,唐长久回到老家参加农业生产,担任大队团支部书记。
1975年12月,唐长久的人生发生了重大转变。刚满21岁的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被推荐到湘潭大学政治系学习。大学毕业后,唐长久先在郝皮桥乡中学任教,后到零陵县委党校任教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
1983年,唐长久调任零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此后,唐长久的仕途一帆风顺,但其任职从未离开过永州,有人戏称其为“永州王”。
1993年4月,在政坛打拼多年的唐长久调任江永县委书记。2000年10月,唐长久调任永州市委常委。2001年7月任永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6年10月,唐长久当选为永州市委副书记。
从一个农村孩子成长为一名厅级官员,再因腐败而沦为阶下囚,落马后的唐长久感慨万千。
在与办案人员谈及这段奋斗经历时,唐长久经常提到一条青蓝色的内裤:“洗的发白,缝了几个补丁仍穿在身上舍不得扔。”
招商引资招来大毒枭
“招商引资要有所突破,关键要敢闯"禁区",不必担心肥水流进外人田。”这是唐长久在任江永县县委书记时和当地干部重复最多的一句话。
翻开唐长久的成长史,记者发现,敢闯“禁区”的从政风格曾使唐长久仕途发展一路顺畅,但不按规矩办事的做法也成了其腐败堕落的一个重要诱因。
当年,江永县各级干部都在为招商引资各显神通,但不按规矩办事带来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招商政策宽松的环境下,一度把大毒枭招来搞农业开发。
1997年9月,一个名叫廖明哲的“台湾商人”被江永县某领导介绍来考察投资环境。看到有“台商”来投资,唐长久激动不已,对廖明哲热情款待。廖明哲称看中了该县苗圃附近的土地,表示愿意在当地投资搞农业开发。
在未核实廖明哲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当地便和廖明哲签订了一份苗圃附近600多亩土地租赁合同。之后,廖明哲又租用了离县城十几公里的黄甲岭约1000多亩土地。然后,他就开始请人翻耕土地、挖坑、购买树苗,忙得不亦乐乎。
作为江永县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个“台湾商人”,廖明哲受到了当地领导的高度重视。除了有关的政策照顾外,唐长久还多次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要给廖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不久,廖明哲提出苗圃的治安不好。该县有关领导立即作了批示,很快,苗圃门口挂上了公安局执勤室的牌子。由廖明哲手下的几个人看守。公安执勤点专门配备了一辆警车(由廖出资购买)。
此后,当地老百姓注意到,廖明哲经常半夜从县城开车来,来了以后就有机器开动的声音,天不亮时他又开车回县城了。廖明哲的行为引起附近老百姓的猜疑。
1998年7月3日,廖明哲因涉嫌向境外走私毒品在福建泉州被警方抓获。公安机关查明,从1997年11月起,廖明哲先后在江永县苗圃、黄甲岭基地大肆制造冰毒,制毒总量超过300公斤,大部分已销售出去。
一个招呼致千万损失
滨江广场一号地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舜皇路与湘江东路交汇处东南角,是一块不可多得的“风水宝地”。
2005年1月7日,永州市国土局将该宗地公开挂牌出让,永州市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202万元的价格摘牌竞得该宗土地。
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杨某多次找到唐长久请求帮忙。于是,唐长久先通过相关人员向国土部门打招呼,希望国土部门能够降低出让金并拿出汇报方案,但是国土部门没有配合。
其后,在城建领导小组会上,唐长久大肆指责、批评国土部门不考虑开发商的实际困难,并要求城建领导小组就湘发公司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事情进行专题讨论。讨论之前,唐长久自己或通过相关人员做了部分参会人员的思想工作。讨论会上,唐长久声色俱厉,凭着自己的职权,专断专横,决定湘发公司补交土地出让金1008万元。
据记者了解,为了少交土地出让金,在与永州市相关部门的接触中,杨某充分发挥了唐长久“市委副书记”这个头衔的影响力。知情人士透露,在与政府“讨价还价”期间,杨某考虑到永州市国土局是由总工程师蒋某负责补交土地出让金数额的具体计算事宜,且在协商过程中蒋不愿让步。为了说服蒋某,杨某在一次宴请唐长久时特地把蒋叫来,唐当面要求蒋某就此事对杨某公司予以关照。
看到市委副书记发话了,蒋某不敢再有反对意见,表示按唐的意思办。
直到2008年9月22日,在唐长久的多方“斡旋”下,湘发公司和永州市相关部门形成了最终意见:“湘发公司滨江一号宗地原地下使用面积减少到27.01亩,减少面积5.89亩;在原定地上土地面积12亩的基础上,调整扩大地面用地面积15.01亩,共27.01亩,湘发公司应补交土地出让金1008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唐长久在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兼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处理、决定永州市滨江一号宗地扩大供地面积等有关事项,为开发商杨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1534.35万元。
“搞定久哥事情就好办”
据记者了解,唐长久收钱其实也有他的“规矩”,并不是来者不拒,一般只收“核心圈”内熟人的钱。凡是关系不好、信不过的人送钱给他,他一律拒收
办案人员向记者透露,唐长久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分管城建工作,这也为他插手工程项目牟利提供了便利条件。
福建商人杨某初到永州时,试图通过金钱靠近唐长久,曾在唐长久的办公室一次性送上10万元,被唐长久甩在电梯口,撒落一地。
后来在他人的“点拨”下,杨某采取迂回方式,通过与其情妇冯某搞好关系。几次往来后,杨某顺利进入了唐长久的“核心圈”。之后,对于杨某送来的住房、现金等贿赂物品,唐长久逐渐来者不拒。
“不帮则罢,要帮就要帮到底。”这是唐长久坚持的待友之道。正因如此,唐长久深得老板们的追捧,一些房地产商以与“久哥”关系好为荣。
永州一位商界人士如此评价:“只要搞定了久哥,事情就一定能够办好。”
据法院查明,1998年2月至2010年2月期间,唐长久利用其担任江永县县委书记、永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秘书长、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为主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65.4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
链接海南城管局长帮人搞违建获刑
本报讯记者吴晓锋邢东伟通讯员白文英黄燕海南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海口市的房价刮起了涨价风。一些人借机行贿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符海曼45万元(案发前20万元已退还)后,盖起了两栋17层高、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的违建楼公开销售。记者了解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对符海曼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9年年底,张某慎、唐某明和郭某明(均另案处理)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仁里村筹备组组长邓某丰商议,共同在仁里村开发建设商住楼亿城家园。由于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2010年7月14日,亿城家园违建项目被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责令停工并要求业主自行拆除。为让违章建筑亿城家园能顺利完工,张某慎、唐某明和郭某明三位股东共同商量后,张某慎先后3次向符海曼行贿45万元。由于害怕事情败露,2011年春节后,符海曼将20万元退还张某慎。收受贿赂后,符海曼对亿城家园违法建筑未采取有效的强制拆除措施,致使该项目得以建成。
说“法”领导干部应有正确的价值观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城建领导小组会议成为唐长久的一言堂。这使得唐长久将手中的权力,轻而易举地变成为自己谋私利收受金钱的工具。加之面对诱惑没有清醒的认识,导致价值观扭曲、权力观错位。最终,贪得无厌必自毁,唐长久从一名厅级干部沦为阶下囚。领导干部如要廉洁自律,一个正确、坚定的价值观应摆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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