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办公厅、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上午共同举行《甘肃省专利条例》颁布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甘肃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靳来舜、甘肃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旭东、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晓力分别介绍情况,并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甘肃省人大会常委会副秘书长明连成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主持人 明连成: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省人大常委办公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各位介绍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的《甘肃省专利条例》有关情况。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靳来舜先生,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旭东先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晓力先生,他们将分别就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旭东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12年7月31日10:07:38
赵旭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关注我省专利工作!很高兴向大家介绍有关我省专利工作立法的有关情况。
专利是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种战略性资源。专利的拥有量和专利的实施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实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2003年制定的《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专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我省科技进步与创新,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仅从专利申请来看,1985年到2004年整整20年的时间,专利申请量一直徘徊在千件以下,2005年突破千件,2008年突破两千件,2010年突破三千件,2011年突破五千件。2011年的专利申请量与2007年相比翻了3.3倍,与2004年相比翻了5.8倍,可以说我省的专利申请已驶入快车道。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以及上位法的修订,旧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很有必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一部适应我省经济形势发展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以规范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
2012年7月31日10:09:33
赵旭东: 一、制定条例是保持法律体系完整、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
为了大力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水平和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2008年国家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2010年国务院又对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以解决专利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重点从鼓励创新能力和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实施,使得旧条例中的许多内容与上位立法精神、规定不相吻合,一些管理措施落后,激励创新的手段不能充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急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一部全面规范专利管理的新条例。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制定了专利地方性法规,其中天津、广东、湖南、陕西等9个省市已完成了专利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
2012年7月31日10:11:25
赵旭东: 二、制定条例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以及全国科技大会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称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三大战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更是首次将“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的指标写入主要目标部分,这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深远的意义。
目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实现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创新创业,培育产业优势,着力增强经济竞争力。专利工作作为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促进科技创新持续提升的重要方面,必须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消除资源和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提供动力和支撑。为此,急需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在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进行规范,鼓励自主创新,进一步推动创新型甘肃建设。
2012年7月31日10:12:48
赵旭东: 三、制定条例是我省专利事业发展的需要
“十一五”期间,我省专利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制定颁布了《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当前正是实施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时期;全省累计申请专利11480件,比“十五”期间专利申请量翻了一番多;省知识产权局由县级建制升格为副厅级;13个市(州)和14个县(区)先后建立、充实和加强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成立了中国(甘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兰州代办处;连续几年开展各项执法专项行动,专利保护水平明显提升。
但是,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全社会专利意识比较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我省专利申请量还比较低,虽然去年专利申请量达到5287件,也仅占全国的0.32%;二是专利事业资金投入不足。目前,全省专利专项资金每年仅500万元,难以满足专利事业发展的需要;三是专利管理和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目前27个成立了知识产权局的市(州)和县(区),大部分是在科技局加挂了一块牌子,且仅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由于没有完善的专利管理机构和足够的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开展专利工作的需要,严重制约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旧条例缺失了对激励创造与运用、管理与服务的调整与规范,而且保护的力度也较弱,使得我省专利事业发展缓慢,假冒专利和专利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过暴力抗法的严重违法事件。
2012年7月31日10:15:17
赵旭东: 因此,进一步加强我省专利工作,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甘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立法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专利条例》,势在必行。
2012年6月1日,《甘肃省专利条例》已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通过,并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我省的具体情况出发,着力解决我省专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创制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规范了专利保护、专利管理等相关内容,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我省专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
2012年7月31日10:16:18
主持人 明连成: 下面,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靳来舜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12年7月31日10:16:33
靳来舜: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今年6月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专利条例》。条例的颁布出台,对于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保护和管理好专利这一战略性资源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甘肃省专利条例》共六章,五十一条,由总则、专利促进、专利保护、专利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构成。下面我就条例的主要内容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2012年7月31日10:17:40
靳来舜: 一、关于专利促进
为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专利实施,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条例结合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有关专利政策、措施,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加强了制度和资金保障。比如:条例第七条就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支持专利创造和运用,扶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发明创造与专利产业化项目。条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事项,并对资金用途做了列举性规定。二是创设了甘肃专利奖。为充分调动广大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单位的创造积极性,我们在充分调研并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在第九条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甘肃专利奖,对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效益的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单位予以奖励。三是规定了税收优惠措施。条例关于税收优惠方面的政策主要体现在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占得篇幅比较大。四是规定了其他方面的激励措施。比如,条例第十一条明确了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发明创造,申请和维持专利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此外,条例第十六条还规定专利应当作为发明人申报相近序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依据之一。对于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和甘肃专利奖的专利,以及对技术进步产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可以作为申报相近序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2012年7月31日10:20:55
靳来舜: 二、关于专利保护
侵犯他人专利权,不仅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妨碍了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热情,还破坏了市场秩序。因此,加强专利保护,不仅仅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专利工作的重大促进。鉴于专利的司法保护上位法已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条例仅根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从行政保护的角度,对专利行政保护措施作了补充、细化:
一是针对目前我省专利执法队伍薄弱的现状,条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专利行政执法职能做了明确。二是对社会影响比较恶劣的假冒专利行为,条例做了列举性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假冒专利的行为提供制造、销售、广告等便利条件。并在法律责任一章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三是针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手段较弱的问题,条例赋予专利执法部门勘验现场、查阅复制档案及进行登记保存的职权。同时还明确,在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工商行政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四是针对上位法执法措施不够明确的问题,条例对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方式进行了细化。此外,条例还对发布涉及专利的广告做了程序性规定,明确了省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前置审查制度。
2012年7月31日10:23:35
靳来舜: 三、关于专利管理
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性、排他性权利。对涉及专利权的有关项目、产品、技术进行专利权确认,是专利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日益发展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也是专利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定对申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实行专利审查。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预警机制,避免专利技术的盲目引进、重复研发和流失。申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涉及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技术的专利文献检索报告,否则不予立项。二是明确规定将专利指标和专利发展情况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范围。并将专利拥有情况纳入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价体系。三是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国有单位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情形作了细化。
谢谢大家!
2012年7月31日10:25:20
主持人 明连成: 下面,请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晓力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12年7月31日10:25:26
朱晓力: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省专利工作的关注!很高兴向大家介绍我们贯彻实施《甘肃省专利条例》的情况。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实现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我们将从以下一些方面抓好落实。
2012年7月31日10:26:10
朱晓力: 在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方面,我们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全省专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求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专利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求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正确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在具体工作中,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在党委宣传部门、司法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将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本地普法规划,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开辟宣传专题和专栏、举办座谈会、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使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自觉保护的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专利促进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方面,我们将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办法和配套政策,并从六个方面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
2012年7月31日10:27:50
朱晓力: 一、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管理和保护工作体系。条例在有关条款中具体规定了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这些规定对我省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目前,虽然我省已有13个市州以及少部分县区都挂牌成立了知识产权局,但其内部机构尚显薄弱,人员配备明显不足,难以满足专利工作特别是执法工作的需要。因此,各级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要把完善自身机构建设作为贯彻实施条例的首要任务,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配齐专利管理和执法人员,为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提供保障。
二、加快培养各类专利人才。当前我省专利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才匮乏,最薄弱的环节就是人才培养,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省专利工作的发展。因此,要把专利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整合多方资源、集中精力来抓。各地也要制定和启动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为贯彻实施条例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2012年7月31日10:29:40
朱晓力: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提高我省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专利意识,提升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是一项重要任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专利知识的宣传,并组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及专利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专利创造、应用和保护意识。各级知识产权局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专利宣传工作的力度。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协作,搭配利用多种宣传载体,采取案例宣传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使专利意识深入人心,为贯彻实施条例做好舆论准备,打好群众基础。
2012年7月31日10:30:32
朱晓力: 四、切实提高专利行政保护效能。鉴于专利行政保护工作的重要地位和现状,条例在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开展专利行政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必要措施,为依法开展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局作为法定执法机关,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执法投入,健全执法机制,完善配套措施,逐条落实条例关于执法协作机制、调查取证措施、制止侵权方式的规定,确保条例规定落到实处,提高专利行政保护效能。
2012年7月31日10:31:06
朱晓力: 五、抓紧制定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资金是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并列举了资金的主要使用方向。专利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近年来,各级财政对专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各级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门对这些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都分别作了相应规范。条例施行后,专利专项资金的设立以及使用管理方式都有所调整,各级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做好调整前后的衔接工作,将现行的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修订,以适应新形势下促进专利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原先没有设立专利专项资金或者财政投入不经常、不稳定的地区,要加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要在条例的指导和规范下,尽早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并做好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使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用。
2012年7月31日10:32:39
朱晓力: 六、尽快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利审查机制。近年来,为推进自主创新,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对重大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成果转化等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项目中出现的专利问题也日益增多。为避免技术重复研究开发、专利侵权隐患以及项目申报人弄虚作假骗取资助,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预警机制,避免专利技术的盲目引进、重复研发和流失。
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重大项目进行专利审查,发现该项目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属于重复研究开发的,政府财政资金不予支持。各级知识产权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项目的专利审查,履行法定审查职责。要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审查办法,形成一套相对固化的审查机制,使重大项目的专利审查常态化、规范化,依法为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我省经济安全保驾护航。
2012年7月31日10:33:59
朱晓力: 专利事业发展事关我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大局,我们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为我省专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12年7月31日10:34:20
主持人 明连成: 现在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记者朋友介绍所在新闻媒体名称。
2012年7月31日10:34:44
光明日报甘肃分社记者: 请问赵厅长,如何做好科技工作和专利工作的衔接?
2012年7月31日10:35:06
赵旭东: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其核心就是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在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原《科技进步法》成功实践的基础上,针对制约我国科技进步与创新的若干瓶颈问题,在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进行了法律创新。新修订《科技进步法》把坚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写入法律总则,并在有关章节中从科技计划管理等方面如何促进和激励创新及知识产权要求进行了规定。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出了6点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
省委常委会7月18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时指出:创新主体不活跃、创新机制不健全、创新人才不适应和创新平台不够多是我省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科技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专利工作是衡量一个地方创新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这就要求全省专利工作必须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去寻求破解的思路和方法。
省科技厅将按照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深入开展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行动。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与省国资委共同开展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继续加强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绩效考核评估,建立中央驻甘科研单位和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保障机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扶持省级风险投资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发展,建立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
2012年7月31日10:41:26
甘肃省广电总台公共频道记者: 请问靳主任,条例第一条立法目的中规定要“加强专利保护”,对此,条例中是如何体现的?
2012年7月31日10:41:42
靳来舜: 的确,加强专利保护确实是制定条例一项主要目的。为此,我们在条例中专设“专利保护”一章,共计13条内容对专利保护做了详细规定,并专设法律责任一章,就条例涉及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首先,条例针对我省目前专利执法队伍薄弱的现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其次,假冒专利行为,条例进行了细化。共列举了五种假冒行为,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假冒专利的行为提供制造、销售、广告等便利条件。同时在法律责任中对假冒专利行为及为其提供便利的行为分别规定了处罚标准。再次,针对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时,手段较弱的问题,条例规定了一些可以行使的职权。同时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工商行政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此外,条例还对发布涉及专利的广告做了程序性规定,要求广告主应当提供省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发布专利广告。
2012年7月31日10:43:36
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记者: 请问靳主任,这次将条例的名称由原来的《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改为《甘肃省专利条例》是基于什么目的考虑的?另外,请问朱局长,《甘肃省专利条例》规定了重大项目的专利审查制度,请问为何要以法规的形式确立这一制度?目前甘肃省是否开展相关工作?
2012年7月31日10:46:42
靳来舜: 专利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四个方面。其中,创造是基础,运用是目的,保护是关键,管理是支撑。原来的《专利保护条例》主要侧重于依法保护,无法涵盖专利工作的全部,所以我们在借鉴外省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将条例的名称确定为《甘肃省专利条例》,这既与上位法《专利法》保持一致,又体现了专利工作的特点。
2012年7月31日10:44:09
朱晓力: 这项工作在我省还没有起步。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有几个理由。一是预防技术重复研究开发,造成财力、人力的浪费;二是防止在项目开发和实施过程中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三是防止某些单位和个人以虚假专利骗取政府资金支持;四是有助于降低目前国家科技事业财政投入的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五是有利于引导企业在技术研发、技术引进、进出口贸易、产品销售等活动中自觉建立专利审查制度,逐渐提高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使专利制度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2012年7月31日10:48:19
新华社甘肃分社记者: 请问靳主任,《甘肃省专利条例》具有哪些突出的特色?
2012年7月31日10:48:38
靳来舜: 条例具有以下八个方面的特色:首先是名称方面,将原来的专利保护条例改为专利条例,涵盖了专利工作的全部,符合专利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二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协调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将专利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用途做了明确规定等。四是首次明确省政府设立甘肃专利奖。五是规定省政府应当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预警机制,避免专利技术的盲目引进、重复研发和流失。六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指标和专利发展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范围。七是规定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所拥有的专利应当作为其申报相近序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依据之一。同时规定专利可以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申报相近序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八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确了执法权限。
2012年7月31日10:51:05
主持人 明连成: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2年7月31日10: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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