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排从右至左:李玉山、王利明、李井元。本报通讯员李佳摄
男子杀人碎尸获死刑 身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盗窃等7宗罪 团伙中其余5人分获死刑至19年徒刑不等 昨天上午,身背两起命案、三条人命并涉及非法买卖枪支罪、盗窃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奸罪等重罪的石景山男子李玉山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落网后,李玉山为保命曾“咬”出多名“兄弟”,但是却未能如愿。
团伙共6人3人获极刑 以李玉山为首的6人犯罪团伙无恶不作,主犯李玉山一人就涉及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盗窃、保险诈骗、非法买卖枪支7宗罪,且身背3条人命。
这6人团伙中,除李玉山外,还有他出狱后认识的“志同道合”者王利明;身背4条人命,曾经在杀人后接受过李玉山帮助的李井元;一心想跟着李玉山混出名堂的亲侄子李楠;以及李玉山的朋友王书立和石会明。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公开宣判此案,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李玉山、王利明、李井元死刑;判处王书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石会明有期徒刑20年,李楠有期徒刑19年。
曾有多次犯罪前科 据办案人员介绍,李玉山是一个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人,但同时又是重视亲情,非常“护犊子”的人。
据了解,李玉山曾有多次前科,1981年,他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此次获刑,李玉山正好赶上“严打”,为此,李玉山一直觉得很冤枉,觉得政府把他判重了。
首次出狱后,李玉山开始到处打零工,他一直想着要光宗耀祖、有所作为,但是却不肯脚踏实地,于是便重操旧业进行盗窃,并于1999年再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第二次入狱期间,发生了一件改变李玉山命运的事情——他的邻居李某,在他入狱期间,打着要账的名义,调戏了他的妻子。
这件事激怒了李玉山,他决定一定要择机干掉李某出气。
为妻报复杀人碎尸 2006年,李玉山实施了报复。据法院查明,当年4月,李玉山伙同石会明、李井元、王书立,在怀柔区桥梓镇秦家东庄沙石场宿舍内,将李某杀害并碎尸后,分别将尸块抛于怀柔区九渡河镇团泉村的水塘内及怀柔水库库区附近。
据了解,李某也有前科,妻子带着孩子与他离婚,父母也因他的所作所为而与他鲜有联系。在李某死后,家中只以为李某是失踪了,并没有人查找他的下落,所以此事便一直隐瞒了下去。直至李玉山案发,自己坦白了此事,这件命案才浮出水面。
咬出同伙终难保命 据了解,警方首先抓捕了李玉山和他的侄子李楠。公安机关通过多次询问,李玉山才承认自己抢劫杀人。公安机关考虑到李玉山作为50岁的人,面对杀人重罪异常冷静,而且事前预谋和事后处理都有充分准备,料定他身上绝非只此一案,便加大了审讯力度。于是,李玉山先后交代自己多起案件,并为保命牵扯出多名“兄弟”。其中就包括,检举李井元2003年的命案。
虽然李玉山自己认为检举行为属于重大立功,但是法院指出,早在2003年警方就掌握了李井元杀人的犯罪线索,并对其网上通缉,因此李玉山供出李井元,不应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最终,法院根据6人的犯罪情节,做出上述判决。本报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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