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4项主要污染物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
新华网西安8月4日电(记者付瑞霞)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是“十二五”期间我国实行总量控制的4项主要污染物。陕西省3日下午举行首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竞买交易会,9家企业经环保部门审核后参加交易。这标志着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将4项主要污染物全部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
据了解,在此次排污权交易活动中,共成交化学需氧量26万公斤,有5家企业竞买成功,最低成交价24.3元/公斤,最高成交价24.9元/公斤,成交总金额608.4万元;共计2000公斤的氨氮排放权被3家企业购买,最低成交价27.6元/公斤,最高成交价28.1元/公斤,成交总金额5.585万元。
据悉,陕西省的排污权交易工作于2010年6月正式启动,迄今已先后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排污权有偿使用的交易所得,属政府非税收入,将全额上缴财政,按照资金专户管理办法管理,将来用于排污权的储备和补偿。
作者:付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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