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做了假司法鉴定?
“台前”和“幕后”鉴定人互相推诿,受害人陷维权困境
懂法的人都知道司法鉴定,更会明白其重要性。它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也可以决定一笔巨款的归属。但如果一份司法鉴定有明显错误,却又搞不清是谁做的,被卷进去的人,又如何维权呢?
截至目前,河南沈丘人郑权君仍未找到答案。6年前,他向法院起诉曾经的工程合伙人赖账10万元,围绕着一份借据和一份担保书的真实性,共做了三次司法鉴定。其中河南省检苑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一次鉴定,对他最为不利。
在郑权君上下控告3年之后,检苑司法中心撤销了这份鉴定。在鉴定书上签章的三人也分别手书一纸证明,称对该鉴定“一概不知”,真正的鉴定人是河南省检察院技术处文检室主任冯鹏举,而冯鹏举却又反称这是“栽赃”。
于此,这份曾被法院裁定为重要证据的司法鉴定,成为了一个“罗生门”,种种司法鉴定乱象也揭开了一角。
2006年11月,郑权君向河南省沈丘县法院提起诉讼,称同县包工头孙树祥于2002年借他10万元一直不还,担保人赵杰也不履行担保义务。
郑权君告诉南都记者,他当时作为中间人,参与了沈丘县一高中科技楼工程的转包,下家就是孙树祥。孙当时凑不够5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郑就借给他7万元,并将3万元的介绍“好处费”算进去,让孙打了一个10万元的借据,并让跟孙一起承包该工程的赵杰写了一份担保书。
在两人签名下边,都写有手机号码,日期为2002年11月23日。“他们拿着已经写好的借据担保书过来的。”郑的描述,被孙赵否认。两人向南都记者解释称,签字及电话号码确实为他们所写,但为郑权君所骗:郑把纸张叠好,预留签字的地方,在两人留下姓名和号码后,郑加写了字据内容。
事实上,在该案刚开审时,孙树祥和赵杰并不承认上述文书上的名字为本人所签。现在的说法,是在对笔迹做了司法鉴定之后。
司法鉴定有三次。2007年3月26日和8月24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分别作出两份鉴定书,第一份认定借据“孙树祥”的落款为本人书写,并不能肯定借据内容字迹的书写时间;第二份鉴定认定借据的内容文字不是郑权君的笔迹。
在西政的两次鉴定之间,2007年5月16日,河南省检苑司法鉴定中心也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认为借据内容的字迹为郑权君书写;借据和担保书“先有纸张折痕线,后书写字迹”;借据和担保书皆为先书写签名,后书写其他字迹。
这份“豫检苑司鉴中心(2007)文鉴字第77号”鉴定书让郑权君颇为被动,他不但输掉了一审和二审,还被孙赵二人以诈骗为由,告到沈丘县公安局,要求即刻拿他归案。
四年后鉴定书被撤销
检苑司法鉴定中心的这份鉴定书,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在二审中,法院临时通知郑权君出庭的日期,恰好是他母亲出殡那天,这更让他发誓与孙赵不共戴天。
这时,他在检苑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书上,发现了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所有案件的司法鉴定,必须先送到法院技术、业务处(科、室)后统一送检”,但此鉴定委托直接由法官作出;二,法官委托的只是对涉案两份文证其一的借据进行鉴定,并未涉及担保书,而且2007年4月10日,赵杰还申请撤回对担保书的鉴定。可是,检苑中心的鉴定书还是涉及担保书。
郑权君从此开始上访,两年多时间里,从河南省司法厅一直告到中纪委和司法部。
在上级部门的过问下,河南省司法厅要求检苑司法鉴定中心重新调查。2010年12月30日,检苑司法鉴定中心作出调查结论,确认沈丘县法院委托该中心鉴定程序违规;涉案司法鉴定书是由“河南省检察院技术处冯鹏举人为、私自使用他人之名出具的鉴定书”。
2011年1月24日,检苑司法鉴定中心向河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打报告,声明撤销涉案的“豫检苑司鉴中心(2007)文鉴字第77号”鉴定书,理由是鉴定书中涉及的担保书原件的来源合法性未得到委托人,即沈丘县法院涉案法官的证实,鉴定书对借据的鉴定结论也存在不妥之处。
2011年10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了周口市中院和沈丘县法院对郑权君债务纠纷一案的判决,发回沈丘县法院重新审理。裁定书认为,检苑中心的鉴定书被原鉴定单位声明撤销,导致原审认定事实不足。
兜了一个圈子,这个案子又回到沈丘。
在郑州市金水路上一栋老旧的大楼上,河南省检苑司法鉴定中心的简介,挂在有点阴暗的楼道内。上称,该中心经河南省司法厅审核批准,于2005年6月成立。
河南省检察院技术处文检室主任冯鹏举对该中心比较熟悉。“成立以来,他们至少搬了四五次家。”冯说,该中心管理混乱,后勤保障几乎没有。
检苑司法鉴定中心隶属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检察技术中心。在2005年,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后,河南掀起了鉴定机构组建潮。公认的司法鉴定门类只有几个。在河南,则细分为24项42个大项,从医疗事故、证据文书,一直到字画价格,都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河南省司法鉴定机构曾一度多达512家,鉴定人有3 . 8万多人。
“门槛特别低的结果,就是特别混乱。”河南省司法鉴定行业一资深人士透露,在2005年之前,中国的司法鉴定一般都由公、检、法单位自建,弊端很多。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却也造成了一段时期的混乱,业内颇多诟病。
以检苑司法鉴定中心为例,据现任中心主任王瑛透露,是由冯鹏举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协商组建的。冯则表示,起主要作用的,还有当时在平顶山市某区检察院任职的吕伟杰。“吕伟杰跟院长说,办个司法鉴定中心很赚钱,院领导一听,就办了。”
在检苑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之后,很快成为让河南省司法厅头疼的被上访大户,连续数年在数百家鉴定机构中考核排名倒数。网上搜索“检苑司法鉴定中心”,可以看到很多控诉其鉴定作假不公的帖子,以及河南省司法厅通报批评该鉴定中心的报道。2012年1月,中国青年报一篇《司法鉴定“打架”背后的离奇土地转让》,就涉及检苑的矛盾鉴定。
早在2008年,检苑司法鉴定中心就由厅属改为郑州市属。“上访告状的人太多,省厅不想再管。”现任主任王瑛说,检苑曾一度要被吊销。
在2008年之前,鉴定中心由离退休干部挂名,外来鉴定人执业,管理基本失控。从该中心成立至2010年,冯鹏举一直以匿名的方式,接该中心一些鉴定业务。在2008年至2010年之间,王瑛来之前,他还担任实际负责人。
冯鹏举否认曾在中心主事,只承认曾作为“专家”,做一些鉴定的技术支持,其中就包括郑权君告他的那份鉴定。“我确实见过检材。”冯说,“不过你看上面的印章,那是检苑出的。”
鉴定书上的三个鉴定人依次为吕伟杰、王水金和赵朝胜。当时,三人都在平顶山或郑州的检察机关任职,而这,违反了国家对鉴定人的相关规定。检苑鉴定中心主任王瑛对此解释说,当时管得还不像现在这么严,他们都是作为专家,在中心做的鉴定人。
2010年秋,为了解决检苑司法鉴定中心混乱的局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派该院检察技术实验中心主任王瑛到中心主持工作。“我来了之后,专家组由20多人整顿到目前的十几个人。王水金和赵朝胜,也因此离开了中心。
那是一段让王瑛苦不堪言的日子。她的办公桌的另一面,常常被上访告状的人,和前来曝光他们丑闻的记者占据。至今,还有几个棘手的陈案无法解决。
正在这个时候,王瑛遇到了四处告状的郑权君。
如何维权?
撤销那份司法鉴定并不容易。王瑛说,在她向河南省司法厅提交调查结论前,冯鹏举也用检苑司法鉴定中心的印章制作了一份调查结论,称涉案鉴定没有问题。这让王瑛在递交第二份迥异的结论时,受尽了委屈。“我在领导办公室里磨了几个小时,被训了几个小时,才把第一份结论还给我。”
拿到这份结论后,王瑛马上奔回办公室内,亲手用碎纸机碎掉,还把中心的业务印章都锁进柜子里。涉案的鉴定让她感到不解和后怕。”这到底咋做出来的?“
以她的意见,郑权君这份鉴定本来就不应该做,弄不清楚真相,只会给鉴定中心惹麻烦。”我现在还有一个正上访的案子,洛阳的,也是借条,还是冯鹏举鉴定的。“查出冯鹏举也不容易。王瑛曾喊来吕伟杰三人连番问话。”问了好久,才知道是冯鹏举背着他们干的。“王瑛马上让三人手写了证明材料”。
“王瑛做这些事儿,我根本就不知道。”冯鹏举说。他没有回答他在参与鉴定涉案借据时,是否可以私下使用其他鉴定人的印章,只是表示,“鉴定是检苑出的,检苑应该负责。”
签章鉴定人之一的吕伟杰在电话中告诉南都记者,三人所写的证明属实,他们连检材都没见到过。
双方各执一词,让郑权君维权陷入困境。
2012年7月30日上午,在河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负责人告诉郑权君,此事已与司法厅无关。随后,他又拨通了河南省检察院纪检部门领导的电话,询问冯鹏举“职务犯罪、徇私枉法”一事,有没有处理结果?
“你不要给他戴帽子,你说他职务犯罪他就职务犯罪了?”对方自称正急着出差,让郑权君下次再找他。
河南律师常佰阳说,受害者要维权,难度很大。证据法或司法鉴定法缺位,规范司法鉴定的,只有全国人大和司法部,以及各级司法部门出台的一些法规和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等少数法律条文虽有涉及,但也缺乏实施细则。司法鉴定机构跟公检法的某种同构关系,也使维权难上加难。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的数据,仅从2008年到2011年初,该省就开出16张司法鉴定行政处罚罚单,注销了82家司法鉴定机构、413名司法鉴定人。
河南省司法厅的最新数据显示,河南目前还有472家司法鉴定机构。在郑州的67家司法鉴定机构中,检苑仍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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