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焦点
引发家族争产案的是以下三项主要财产:霍英东家族控股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万股(约占46%)普通股股权,超过50亿港元;霍英东生前成立的3间离岸公司的全部股份7亿港元;霍英东生前与霍震寰联名持有的3个银行户口存款7.36亿港元。
霍英东家族争产案件3日达成和解,无须开庭审讯,而提出诉讼的霍英东长房三子霍震宇对此表示高兴。
据介绍,霍震宇的代表律师当日在高等法院表示,霍英东长房的家人已经签署和解协议,稍后二房和三房也将签署有关协议。霍震宇一方已向法官要求保留简易判决权利,假如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在6个月内要求法庭作出指示。
长房次子霍震寰表示,大家是一家人,都希望和解,相信大家都满意安排。据悉,他仍然是遗产的执行人,其他执行人也无变动。
外界推测霍家争产案如此迅速解决,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9月份郭晶晶和霍启刚要举行婚礼,在这件喜庆的事情就要到来之前,霍家不希望有这件遗产争夺案会影响到霍启刚的婚礼。由于大家都希望尽早解决这一纠纷,因此最终选择了在家庭内部解决问题。
去年12月,霍震宇入禀控告霍震寰侵吞父亲五分之一的遗产,并要求法庭罢免霍震寰遗产执行人身份,改由他人担任。
来龙去脉 弟告兄引发财产争夺案 据香港媒体报道,霍震宇控告称,早在1978年,霍英东就立下遗嘱,指定由霍慕勤、蔡源霖夫妇、霍震寰以及霍震宇出任家族遗产执行人,随着霍慕勤丈夫去世,家族遗产执行人减少为3个,加之霍慕勤年迈,遗产执行人实际上就是霍震寰和霍震宇兄弟二人。
其实,为了避免出现子女争夺家财的情况,霍英东在遗嘱中有特殊规定,各房妻子和子女具有特定的遗产分配,由遗产执行人负责管理20年,其间每名家人每月享受固定生活费。在霍英东去世后,家族成员走上诉讼争产之路。
霍震寰要求签家庭协议 霍震宇指出,霍震寰于2007年至2008年间要求三房人签署四份家庭协议,承认他个人拥有家族企业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万股、3间总值7亿港元的离岸公司全部股份,及3个与父亲联名持有的7.3亿港元存款银行户口。其中一份家族协议列出属于遗产的珠宝清单包括红蓝宝石、翡翠及其他价值连城的宝石,霍震寰声称总值9000万港元,并会自行决定如何分配给三房各成员。
最后二房及三房成员全部签署家庭协议,并获分配5亿港元遗产,唯独霍震寰所属的长房兄弟姐妹及母亲吕燕妮拒绝,霍震寰遂于2008年7月与长房兄弟姐妹开会,声言拒绝签协议的成员将“一无所获”,只能每月从遗产支取款项。
霍震寰声称海外公司股权及户口资产,价值仅14.36亿港元,但霍震宇认为估值远不止此,要求胞兄公开信息交代账目。
家族14人成为被告 目前,霍英东妹夫蔡源霖已经去世,妹妹霍慕勤也年届85岁,霍震宇表示曾多番尝试接触姑母,但没有结果。
2011年12月,霍震宇的一纸诉状将霍家的财产争夺案引爆。作为霍英东遗产执行人之一,霍震宇状告包括霍震寰、霍慕勤及霍英东三房在内的16名家族成员,要求法院罢免霍震寰和霍慕勤两人的遗产执行人身份。现年85岁的霍慕勤是霍英东先生的胞妹,霍震宇的亲姑妈。
霍震宇指控称,在担任遗产执行人过程中,霍震寰侵吞家族遗产,而姑妈霍慕勤年纪老迈,因此希望法院宣判由香港前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与他本人共同作为遗产执行人,并要求霍震霆交出霍英东生前用来记录财产的数簿。诉讼状指出,霍震霆在父亲去世后取走了一个公文包,里面的笔记本记下了霍英东名下的资产和财务资料。
今年4月,霍震宇再次告到香港高院,将16名被告改成了14名。据了解,14名被告都是霍氏家族的成员,包括香港立法会议员霍震霆。据知情人士透露,在霍家内,大部分人并不愿将这个纠纷公之于世。
相关背景 霍英东生前留下 37亿美元家族财富 霍英东家族企业主要包括有荣有限公司、霍兴业堂等,涉及地产、建筑、船务、酒店等多个领域,家族投资涉及的企业达80家以上。霍英东膝下有10子3女,外界估计霍英东2006年病逝时身家有37亿美元。他早于1978年订立遗嘱,其妹霍慕勤、长房次子霍震寰及长房三子霍震宇是遗产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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