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牌追踪
《试行办法》问题答疑之三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翎、通讯员交通宣报道:3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继续就《试行办法》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该负责人表示,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也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在试行期内,一人只有一次申请机会,如果主动放弃将不得再申请。市民身份证如果是15位数,须更换18位才可申请。
问题一
已获增量指标应及时办理
问:已获得增量指标的个人,因逾期没有办理车辆登记造成指标作废,在试行办法有效期内,该人能否继续申请参加摇号或竞价获 得增量指标?
答:试行办法第三十五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完成办理的,视为放弃指标。此外,个人取得增量指标后,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所以,已获得增量指标的个人,因逾期没有办理车辆登记造成指标作废,在试行办法有效期内,不能再次申请参加摇号或竞价获得增量指标。
问题二
集体户籍个人也可申请
问:在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情况,对于户籍是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能不能申请参加摇号?
答:试行办法规定,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住所地在本市;(二)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三)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中,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一)本市(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人员;(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 部队)现役军人;(三)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四)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累计3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对于户籍是广州集体户籍的个人,可以自愿选择申请参加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摇号、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普通车增量指标竞价三种方式的一种申请增量指标。
问题三
摇号时申请人无需到现场
问:8月份增量指标摇号什么时候举行?是否需要申请人到现场?
答:试行办法规定,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鉴于此,8月份增量指标摇号将于8月27日举行 ,摇号过程申请人无需到场,公证机构将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jtzl.gzjt.gov.cn查询摇号结果,并自 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问题四
救护车也需申请增量指标
问:单位购置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是否要申请增量指标?这些车辆在更新时对车辆的排气量是否有要求?
答:这些车辆在试行办法中没有特别规定,所以依照试行办法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 证书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单位新购置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因先申请获得增量指标证明文件后办理车辆 登记。现有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且车型属于中小客车范畴)更新时,其排气量不得超过原车排气量。
问题五
18位号身份证才能上网申请
问:身份证和驾驶证号码为15位的,是否需要更换为18位的身份证和驾驶证才能进行网上申请?
答:申请者首先需要更换成18位的第二代身份证,然后再到车管部门更换18位的驾驶证,这样就可通过网上申请增量指标了。
问题六
七一前卖车没再买须再申请
问:有市民在7月1日前已将名下唯一的车卖给了二手车销售商,该市民可否不用申请增量指标,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就可以办理新车登记?
答: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如果该市民于7月1日零时前没有购车,则需要申请增量指标后才能办理车辆登记。
林翎、交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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