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方责任保险将由政府全负责资料图
中广网合肥8月5日消息(记者刘乐 安徽台记者张建亚)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幼儿园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有着切身的关系。孩子在幼儿园发生伤害或者意外伤害,是长期困扰家长的问题,也是学前教育常见的问题。
而且近一段时间我们确实经常会听到幼儿受到伤害的一些事情,安徽省合肥市从2012年秋季开学开始,所有经过教育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将由政府全负责,每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万元。
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尚未形成,幼儿园儿童的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幼儿园意外伤害风险不断增加。其实,早在2010年安徽合肥市不少幼儿园就为每位孩子购买了园方责任险。
合肥市宿州路幼儿园园长阮琴:园方责任险就是说,小朋友如果在幼儿园里发生了一些意外伤害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给予赔付。
园方责任险一共分了8大项,基本上覆盖了儿童在幼儿园内容易发生的伤害。由政府主导为孩子们上保险,各方的反应如何呢?
合肥市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园长殷德荣:因为孩子可能在幼儿园最重要的是安全,无论是校方的管理者、家长,都很高兴。第一个感觉就是说,咱们政府把这一缕阳光单独照到咱们孩子身上了,我觉得是给我们带来一种温暖。
合肥市民陈女士家里的小孩今年5岁,在一所民办幼儿园上学,幼儿园之前并没有给孩子买园方责任险。
陈女士:原来小孩在幼儿园,我们自己会去买这个保险,现在直接由政府统一来做这件事情,家长很省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买个保险肯定比较放心。现在直接由政府来买单了。就感觉以前是个体在行动,现在是集体在行动,那感觉是不一样的。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即使父母把孩子送进幼儿园,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
近些年,因为孩子在幼儿园受到意外伤害,家长与幼儿园之间因为责任问题互相扯皮的事情不少。那么,政府财政为幼儿园孩子的保险“买单”,它的着眼点在哪里?是不是所有幼儿园都在这个范围内?具体将会如何实施呢?
安徽合肥的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将按照学年度投保,每次保险期限为一年,保费为每人每学年3.5元,所需保费,由合肥市财政统一支付。这项新政涉及到安徽合肥具备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许可证的600多所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13万幼儿。政策的实施,不但保障了幼儿的安全,也缓解了幼儿园的办学压力。
合肥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朱迎友: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为幼儿园办理园方责任险,有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幼儿园的健康发展。通过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保险公司,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这项惠民政策在全省是首家,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
园方责任险对赔偿限额也做出了规定,在园幼儿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450万元。如果发生意外,赔偿金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参保的学生,不给园方。
幼儿园园长殷德荣:直接打入孩子监护人、父母提供的账户,哪怕再少,几块钱全部打入账户。
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安徽合肥还将建立多级理赔渠道并引进“第三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来完成协调、仲裁、诉讼等处理程序。随着园方、校方责任险的逐步规范,除了幼儿园外,今年安徽省中小学将继续推行校方责任险。我们也希望这样的政策惠及到更多的未成年人。同时也要强调,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
作者:刘乐 安徽台张建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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