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阳:代表委员来到听证会
“淮阳县检察院之所以能成为老先进,主要得益于干警在荣誉上永争一流,在执法办案上不辱使命。”日前,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孙美菊收到淮阳县检察院呈送的《检察动态》及《工作简报》后,高度评价了该院的工作。
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淮阳县检察院从监督者更应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出发,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四种监督作为干好检察工作的抓手,并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督举措,确保四种监督看得见摸得着。比如,每有重大活动、重大工作部署,或出台重要工作举措,该院领导都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人大常委会的支持。
该院还经常以《工作简报》、《检察动态》等形式,及时向政协委员反映检察工作情况,以便委员们随时了解检察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该院还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及信息员的监督,每有重大活动及重大案件,该院都及时向他们书面通报,便于其了解情况,及时监督。
在接受舆论监督方面,该院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一方面向媒体通报检察工作取得的亮点和成绩,一方面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
今年4月,曹河乡村民刘某儿子的去世引发了刘某与儿媳郭某之间的房产纠纷。刘某把郭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郭某必须给刘某腾出一间房。郭某不服判决,并手拿药瓶扬言要喝药自杀。
刘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该院民行部门。该院检察官王瑞霞认为,此事虽小,但是要让双方心服口服、做到公开透明,还得召开听证会听听大家的意见。
7月18日,听证会如期召开。该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双方当事人也一一到场。大家先是倾听了刘某与郭某的诉说,随后畅所欲言。经过4个小时的讨论,郭某主动向刘某认错,并同意刘某在家中居住。
“以听证会形式解决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都乐意接受,而且充分体现了司法的透明与公正。”该县人大常委会对这一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通讯员张然 孙新德)
作者:张然 孙新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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