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宏,女,41岁,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建北派出所新浩城警务站主任。 |
冯志宏,女,41岁,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建北派出所新浩城警务站主任。
2012年1月13日晚23时许,正在新浩城警务站值班的冯志宏发现站外有一个女孩在街头徘徊,并不时向警务站里张望。冯志宏上前将女孩领进警务站,经过耐心询问才得知:这个女孩叫小玉,刚刚20岁,2008年被人贩子拐卖到新乐市,历经艰险逃离苦海,却因没有身份证无法买到回家的火车票,是一位好心的哥把她免费送到这里,并告诉她:“找这里的冯警官,她一定会帮你。”得知这一情况,冯志宏通过公安网查询资料,并安排小玉住进招待所。考虑到小玉的家地处中缅交界的深山区,又无法与其家人取得联系,独自一人返乡容易发生问题,长安分局领导决定让冯志宏送女孩回家。
2012年2月18日冯志宏一行8人,历经14天,跋涉4000多公里,四次翻越了雪山,途中的艰险只能用一句话形容,“一路胆战心惊,令人终生难忘”。一边是悬崖峭壁,一边是万丈深渊,车辆在山间缓慢“爬行”,一不小心就可能坠入山谷,路上不时还有巨石坠落。山路崎岖难行,颠簸异常,他们乘坐的越野车,连轮胎的螺丝都颠掉了三个。白天出发时,昆明的气温达到了22摄氏度,可是午夜到达山顶时却飘起了雪花,路面湿滑难行,周围更是漆黑一片,只能看见车灯照着的山路。经历千辛万苦,通过了重重险阻,冯志宏终于成功把被拐卖到石家庄新乐市四年之久的20岁女孩蔡六玉解救并安全送到云南老家,小玉终于又回到了父母的身边。4年的苦苦等待,化作汹涌的泪水。看到小玉的家中经济困难,冯志宏一行除了必要的返程路费,将剩下的钱都留给了小玉。并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将涉嫌拐卖妇女的犯罪疑人余某和李某成功抓获,押解回石家庄。
冯志宏的事迹被燕赵晚报一连13个整版,昆明春城晚报连续3个整版进行报道,一时间,上百家新闻媒体和网站都先后报道和转载了冯志宏的事迹,真可谓感动河北、感动云南,也感动国外友人。智利一名在42中就读高一名叫“小龙”的男孩,听说了冯志宏的事迹后,主动要求住在“冯妈妈家”,向她学习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向她学习果敢、刚毅、善良、朴实的高贵品质。多年来,冯志宏救助的群众上百人,她劝过即将离散的婚姻,她感化过失足的孩子,她几年如一日照顾过贫困的家庭,她的爱是无私的,她的爱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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