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党内民主取得新进展
近日省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作用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关于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成员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作用的意见》三个文件。
去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广东省委上报的《关于完善全委会民主决策机制的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广东认真总结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党内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省委组织部认真落实习近平同志的批示精神,围绕总结完善相关制度等提出贯彻意见。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牵头,成立文件起草组,历时半年多,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借鉴参考、认真总结提炼、全面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制定了上述三个文件。文件系统梳理了全委会、全委会成员、党代表的职能。系统梳理,形成了较全面的针对全委会的专门制度,明晰了全委会与常委会的职责,明确了全委会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选拔任用、开展视察调研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先行先试,创新性地提出了全委会召开及闭会期间全委会成员发挥作用的途径;积极探索,率先提出党代会代表要充分发挥议党议政、桥梁纽带、民主监督、示范引领四个作用。
上述三个文件的制定,是广东在党内民主的体制机制探索上取得的又一新进展。2008年,我省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2010年,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代表询问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代表质询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对省党代表的提案、提议、询问、质询的硬性答复时限,倒逼各部门落实党代表权利。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