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变“内鬼”盗卖客户银行卡信息
本报记者 白云
6日,南方媒体曝出,广州酒楼或商场营业员被收买成为内鬼,利用“刷卡机”设备盗取消费者的银行卡信息,再由他人制作出克隆卡提取卡内资金。此消息在网络疯转,引发了市民关注。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经侦部门获悉,目前,河北尚未发生此类案件,但警方提醒市民依然要注重防范,避免受到损失。
盗刷团伙酒楼应聘偷信息
据南方媒体报道,盗刷团伙成员应聘到一些酒楼、夜总会、大小商场当营业员或收银员,随身携带读卡器,当客人刷卡消费时盗取卡上信息,偷窥客人输入密码。此外,他们还会收买一些“正规”收银员或小店主,向其购买来店消费的客户信用卡资料,该团伙根据盗刷卡信息的复制成功条数,以每条200元到300元不等付给服务员作为报酬。
犯罪团伙的基本操作是将克隆卡的钱转到一个中间账户,再从这个中间账户转到其他账户,通过各银行网点进行取款,这些涉案的银行网点分布在市内、省内乃至全国各地。这样就会出现受害人随身带着银行卡,银行卡却在外地被刷走现金的案件。
今年以来,广州海珠警方已先后打掉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4个,缴获涉案的假信用卡176张。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经侦部门获悉,此类案件,河北尚未接到。但警方提示,在易案发场所,保护自己银行卡安全的最好方式,就是让刷卡过程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同时密码输入过程要有遮挡。
身份证复印件签注防盗用
警方同时提醒,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保管好,以防被坏人利用。7月30日,在河北警方公布的全省十大典型经济类案件中,提及涉县郝陆良骗取受害人刘某等人身份证办理农行信用卡,并进行套现一案。民警当场从郝陆良身上搜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15张。郝陆良交代了其在2011年3月至4月,以办理保险、农村小额贷款为名获取刘某等18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私自盖上前岩小学公章,以虚假的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骗领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18张,并循环透支累计达40余万元。
现实生活中,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很多证件手续时都会用到,怎么用最安全呢?6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就发布了一个防范措施:建议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签注。在复印件上写签注的三个小注意事项是:签注内容越细越好,但不要遮住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比如说“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理某某业务使用”等;部分笔画和身份证的字有交叉;写三行,每一行后面加注横线一条,避免有人在每行后面加字;最好用蓝色圆珠笔或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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