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警方就巧家爆炸案道歉
通报称赵登用未参与爆炸案预谋策划,两疑犯作案动机系因对征地补偿不满
据新华社电 7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通报:经过近3个月深入侦查,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的“5·10”巧家爆炸案已成功告破,涉案疑犯邓德勇、宋朝玉因涉嫌爆炸罪已被依法逮捕。两名疑犯均系案发当地村民,二人对策划实施爆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推翻此前认定
今年5月10日9时许,云南省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此前,警方经现场勘查、尸检等侦查工作发现,引发爆炸的背包系赵登用(男,1986年生,家住巧家县包谷垴乡洼落村张家梁子组)背入案发现场并在其身上发生爆炸,警方据此初步认定其有重大嫌疑。
随着侦查工作深入开展,警方发现了新的可疑DNA、电路板残片等重要线索并查明:犯罪嫌疑人邓德勇(男,1969年生,家住巧家县白鹤滩镇迤博村1组)因其对被征收土地和房屋补偿不满,与犯罪嫌疑人宋朝玉(男,1969年生,家住巧家县白鹤滩镇迤博村1组)合谋通过实施爆炸制造社会影响。
警方向死者及家属致歉
5月9日,邓德勇将炸药和雷管自制成爆炸装置,并伙同宋朝玉在野外进行了爆炸实验,引爆了一枚电雷管。5月10日上午8时46分,宋朝玉、邓德勇从劳务市场以100元人民币雇佣了赵登用;8时59分,两人指使赵登用将装有爆炸装置的深色双肩包送入花桥社区一楼办公室;9时4分54秒,邓德勇见赵登用背包进入花桥社区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后,用手机引爆实施了爆炸。
经侦查证实,赵登用未参与爆炸案,并在爆炸中身亡,他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针对巧家县公安局在案情尚未彻底查清的情况下,在通报中因表述不严谨、不确切而给赵登用及其家属带来的误导和影响,昭通市公安局向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表示诚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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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登用哥哥:“我一直不相信会是弟弟干的”
赵登用的大哥赵登继在昆明打零工。
昨天下午5点,记者打通了赵登继的手机,他正在工地上打桩,得知警方最后通报赵登用没有实施爆炸,他的情绪一下子激动起来,“我弟弟死得太冤了!公安局之前说爆炸是他干的,真的无法接受!你不知道给一家老小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家属尚未接到警方通知
赵登继说,最近两天,媒体记者咨询案情进展的电话多了起来,但到接通记者电话时止,还没有接到警方的通知。
赵登继告诉记者,赵登用之前被列为重点嫌疑人,一家人都接受了警察的调查。各种议论和指责让老父老母抬不起头,赵登继说,59岁的父亲“一辈子都是老好人”,“见穿公安制服的人都会紧张”,调查结束后回到包谷垴乡里的老家,“每次给我打电话,说起弟弟就哭”。
听记者说昭通公安局向家属表示道歉,问是否接受。赵登继回复,“还没接到电话呢。”
“政府要给一家老小一个说法”
不过,在赵登继看来,巧家爆炸案真相大白了,赵登用的嫌疑被洗去,“政府要给一家老小一个说法。”
晚上11点,接记者电话时,赵登用二哥赵登贤正找领导请假,他在云南曲靖一个煤矿挖煤,下午6点,他接到了巧家县公安局的电话,叫他尽快回老家处理赵登用的事情,“公安局没有通报太多内容,但弟弟无辜的消息记者告诉我了!”
“我一直就不相信会是弟弟干的,”赵登贤说,他最初就提过赵登用不懂爆炸物、与拆迁无关、没作案动机等5个质疑,最后的结果证实了他的质疑。
赵登贤透露,弟媳给他打电话,说巧家县公安局夜里召集村民小组全体村民在赵家开会,通报相关案情。
尚无官员被问责
记者从当地官方获悉,巧家爆炸案发生后,云南省纪委监察厅成立调查组到巧家调查,调查工作已结束,但尚未通报调查结果。截至昨日,巧家县尚无官员因爆炸案被追责的消息。
外界普遍关注“用前程保证赵登用是嫌疑人”的公安局长杨朝邦,原来的手机号已停机。县委官员称杨朝邦的工作未受影响。
律师:策划爆炸疑犯对征地拆迁不满
邓德勇的家属已证实委托云南典传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律所指派王世云等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邓德勇。
疑犯称愿接受法律惩罚
参与会见的律师王世云回忆,那天是7月13日上午,律所一行3人在巧家县看守所见到邓德勇。
据王世云描述,邓德勇“精神状态还行,但很少说话”。
邓德勇承认制造了爆炸案,但没有介绍具体动机和实施细节,只是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关于社会普遍关注的作案动机,邓德勇对律师王世云说,“会把全部情况在法庭上讲出来”。
曾多次反映情况碰壁
据邓德勇家属介绍,迤博村1组很早被列入征地范围,邓德勇一家5兄妹,按照“划地安置”的政策,四兄妹都分到了安置的宅基地,但和父母居住的邓德勇“个人名下没有一平方米的安置面积,户头上只有父亲的”。邓德勇对征地拆迁不满,为此耿耿于怀。
据迤博村当地村民介绍,邓德勇为宅基地的问题曾多次找巧家县国土局和镇政府的干部,“每次都碰一鼻子灰。”
代理律师从家属处获悉,案发前,邓德勇曾用一部数码设备拍摄很多涉及征地拆迁的资料,邓德勇被警方带走当晚,该设备亦被警方带走,送还时相关信息“没有了”。
【追问】
五问巧家爆炸案
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爆炸物品从哪里来?警方为何未及时通报相关案情?针对巧家爆炸案社会关切问题,昭通市公安局新闻办负责人昨日回答了当地记者提问。
1.爆炸物品从何而来?
昭通公安局表示,据查明,宋朝玉长期在矿山打工,具有接触炸药和引爆装置的条件;邓德勇具备电工知识和无线电技能,从事过电器修理工作。邓德勇用于实施爆炸的炸药和雷管,是他本人向巧家县白鹤滩镇迤博村1组的兰良聪购买的,后一直藏匿于家中。兰已于2010年死亡。2012年5月9日,邓德勇和宋朝玉曾做过爆炸实验,用于实验的雷管是宋朝玉向巧家县白鹤滩镇大坪村大沟三社40号的陈和志非法购买的。目前,陈和志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已被依法逮捕。
2.疑犯被抓为何未通报?
根据案情通报,邓德勇、宋朝玉二人于5月31日即被抓捕,此前网上也有相关传言。
对此,昭通公安局表示,爆炸案件的侦破过程非常复杂,对该案现场近百公斤爆炸残留物逐一进行甄别、筛选、比对,需要较长时间。公安机关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经过扎实深入的侦查工作,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后决定对外通报侦破结果,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负责任的态度。
3.警方通报为何前后不一?
昭通公安局表示,巧家县公安局在前期案情通报中,为第一时间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在案件尚未完全侦破的情况下,简单、主观地通报了案侦工作的相关情况。通报有不严谨、不确切的地方,给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带来了误导和影响,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4.为何认定赵登用是疑犯?
昭通公安局表示,爆炸案发生后,警方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调取监控录像等,初步确定赵登用是嫌疑人。案件现已查明,没有证据证明赵登用参与了预谋策划爆炸案,他也是此案的受害人。
5.案件侦办程序是否违法?
5月31日前后,邓德勇、宋朝玉二人被警方带走,家属称直到7月10号都没收到两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任何法律凭证。对此,昭通公安局称,公安机关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办案的。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采取的相关刑事强制措施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刘刚 实习生 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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