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飞行员请辞 航空公司索赔400万
一审判决双方均上诉 昨日二审开庭
由于对工资及福利待遇不满,邮政航空两名飞行员王亮与李辉(均为化名)同时提出辞职。随后,邮政航空却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要培训费、违约费、赔偿金等,每人各计近两百万元。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双方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索要培训费
2006年1月18日,在军队担任飞行员的王亮、李辉转业后,到中国邮政航空公司担任飞行部驾驶员。然而,在岗6年半后,两人于2010年8月17日以公司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也未解决北京户口为由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公司挽留无果,将两人告上法庭,称其违约解除劳动关系,按协议每人需返还培训费90余万元,支付违约金20余万元,并赔偿因二人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各8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王亮与李辉分别赔偿邮政航空各60余万元。对此结果,王亮与李辉认为自己无须赔偿任何费用,邮政航空则认为数额过低,双方均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被告称不存在培训一说
昨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王亮和李辉均未露面。
开庭后,法官要求邮政航空代理人宣读起诉状时,代理人表示没有带。“我们的律师临时有事来不了,起诉状都在他那儿。我是昨天晚上突然接到的任务,来不及准备。”最终,她向书记员借阅之前向法院提交过的上诉状,并当场宣读。
“在两人入职时,公司花高额费用对他们进行培训,而且最后他们不顾公司劝阻执意离职,给公司运转带来困难,却丝毫没有歉意。”据邮政航空的代理人称,按照协议,两个人主动离职时需要返还培训费90余万元,还得缴纳3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各80万元。然而,对于80万元损失的计算,该代理人只表示“他们离职造成了我们两条航线停飞”,但对于80万元损失的计算方法,航空公司则表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
而被告代理人辩称,王亮和李辉都是军队飞行员转业过来的,在军队已经接受过飞行培训,航空公司的培训只是维持技能而已。至于培训费用,代理人认为实际花费没有原告所说那么多,而且这部分费用是航空公司运营的必须花费,应由邮政航空承担。
关于请辞理由,被告代理律师称,邮政航空多次拖欠两人工资,也没有发放住房补贴,连最开始说好的要解决两人及家属的户口问题都没解决。对此,邮政航空代理人称工资支付均已记录在案,而所谓的住房补贴则早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已取消。
记者追访
辞职因工资少
根据代理律师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电话采访了已经返回老家的王亮与李辉。二人均表示:“辞职主要原因是因飞行时间少,一个月收入才4000多元。”
据了解,二人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还在一审的审理过程中。二人都无法另寻工作,只能依靠家人提供经济帮助。王亮告诉记者,现在没工作靠父母养活,心理落差让他非常痛苦。
而李辉的孩子已经4岁了,父母身体多病,妻子也没有工作。唯一希望就是赶紧解除劳动关系,再找一份工作。
晨报记者 何欣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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