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曾在案发后主动找媒体抱怨自家土地“遭强征”
早报记者 于松
巧家县“5·10”爆炸案发生后,嫌犯邓德勇很活跃,主动找到媒体记者诉苦,称巧家县征地拆迁的政策不好,自己的土地遭遇了强征。当云南警方通报其就是爆炸案嫌犯后,很多记者都比较惊愕。无法想象,个头不高、一脸冤屈的“老实人”,竟然伙同他人实施爆炸,造成了4死16伤的惨剧。
嫌犯邓德勇
愿意接受法律惩罚
将当庭说出作案动机
邓德勇今年43岁,没有读过初中。5月31日,案发21天后,邓德勇被警察带走。按照其父亲邓崇义的回忆,那是5月31日凌晨2点过5分,警察从床上把邓德勇带走。
据迤博村村民介绍,邓德勇上有年已八旬的父母,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上世纪70年代小学毕业后,在巧家县附近打小工。”
邓德勇的叔叔、今年70岁的邓崇林说,邓德勇的性格比较和气,为人处世也好,后转行做起餐饮业。案发前不久,靠着开小餐馆赚来的积蓄,邓和朋友合伙买了辆大货车。跑运输成了邓德勇一家人收入主要来源。据警方通报,邓德勇还具备电工知识和无线电技能,从事过电器修理工作。此外,邓家还种着几亩地,但在2011年11月,土地被征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称,邓德勇用手机摄下了当时的录像。
昨日21时,邓德勇的辩护律师王世云告诉早报记者,邓德勇已经承认制造爆炸案,并将在法庭上说出作案动机。王世云说,邓德勇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嫌犯宋朝玉
曾失手伤人获刑9年
对当地征地政策不满
宋朝玉一家4口,住在离邓德勇家步行约200米的地方。宋朝玉和邓德勇同岁,自小便认识。迤博村当地村民介绍,宋朝玉初中辍学后,一直靠打工维持家用。宋家子女尚未成年,大儿子上初一,小女儿上小学。
2007年,宋朝玉前往玉溪市大红山铜矿做水电工,留下妻子在家照顾孩子。据其家属介绍,邓德勇和宋朝玉所在的迤博村一组被列入征地拆迁范畴,而在征地过程中,有村民不满,以邓德勇为例,政府征地的政策中有一条“划地安置”,邓德勇三兄弟唯独邓德勇个人的户头上“只有父亲的安置面积,没有个人的面积”,这曾引起邓的不满。
记者从迤博村当地村民处获悉,宋朝玉曾有2次获刑经历,最近一次因失手致人死亡获刑9年。警方通报,宋朝玉长期在矿山打工,具有接触炸药和引爆装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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