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引酒企“群殴”:均富可以独吞不行
2012年08月08日13: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后,遭到了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业的强烈反对。杜康更是在官方网站和微博中列举“国酒茅台”申请商标情、理、法都不通的10大理由。尽管遭到同行的群起攻之,昨日贵州茅台仍收盘于251.90元,涨幅1.23%。“国酒”一词,到底刺激了白酒企业的哪根神经?一个商标对于白酒企业来说到底有多大的意义?
“国”字号商标 茅台9次申请 各企业都想要
自2001年到2010年,茅台曾先后9次提出“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除今年7月20日“国酒茅台”商标一审通过外,其他8次均无果。
实际上,在追逐“国”字号商标的路上,并不只有贵州茅台一家。
除了泸州老窖曾经成功申请注册到的“国窖”和“国窖1573”商标之外,五粮液也发力“国字号”,在2005年取得“国五液”商标后,于今年6月9日正式推出了其首款“国字号”酒“国五液”。
水井坊此前也申请“国水井”、“国水坊”商标,不过,由于相关争议,这两个商标目前处于无效状态。泸州国粹酒业也于1994年申请注册“国粹”(第33类,即酒类)商标,并拿到了该商标,目前还进行了续展。
与此同时,汾酒集团于2011年申请“国汾”商标,目前正在申请中。
由此可见,在白酒行业中“国”字号已经成为品牌塑造的重要标志,各家企业的想法多是“均富可以,独吞不行”。
初审通过 汾酒6000字反驳杜康发“十问檄文”
杜康官方网站上的公开信
国家工商总局官网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4个“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根据《商标法》规定,贵州茅台要想最终拿下“国酒茅台”商标,还需经过3个月公示期。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汾酒最先发难,汾酒集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的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书, 6000多字从七大方面阐述“国酒茅台”不应被核准注册。汾酒集团认为,如果“国酒”获得注册,由茅台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其他名酒生产企业则不得使用,对其他名酒生产企业构成不正当竞争,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必将产生负面影响。而一家企业仅仅利用一个注册商标就独享超高信誉,垄断了信誉资源,取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进而获得超额利润,直接侵蚀到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市场、销售、品牌信誉,限制了同业竞争,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修改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
继山西汾酒之后,河南杜康发布公开信,反对“国酒茅台”申请商标,建议国家商标局慎重考虑是否准许该商标注册。河南杜康称,茅台的高价使绝大多数人喝不起。“一个绝大多数国民一辈子都不曾品尝过的白酒,如何能够称得上是"国酒"?”
河南杜康还认为,如果茅台被授予“国酒茅台”商标,对于其他数以万计的白酒生产企业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违反了国家颁布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泸州老窖则委婉地表示,要论“国酒”,有400多年窖龄的泸州老窖更有历史沉淀。西凤也明确表示异议。五粮液则已通过内部专题会议,讨论应对方案,提请异议。五粮液副总唐桥表示,“国酒”应该是针对酒的品种而言的,“把"国酒"给予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产品都是不恰当的。”
茅台仅称“看商标局的” 专家:希望不大
对于各家酒企的强烈不满,茅台集团战略管理部长吴德望只是简单对媒体表示,“不同意见的厂家肯定有,我们对此不评论,一切看国家商标局的最后决定”。
白酒专家铁犁表示,国酒茅台商标是否能够通过终审有待观察,其通过的可能性有,但相对较小。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认为,如果茅台被准予注册国酒,那么西凤酒的国典凤香、汾酒的国藏汾酒、泸州老窖的国窖1573都不能用了,因为国家商标局不允许企业使用近似商标。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使此次申请成功,也不会给业内带来太大变化。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则表示,当国酒被注册用在一家企业身上时,这个通用词就代表了一个国家的酒,这对其他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国酒茅台"这种称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它不应该被某一个酒厂独占。”
网民微论
@C菜根子:影响力上,茅台国酒有情可原,美誉度上毁誉参半,酿酒历史上尚且短暂,国酒之说太过牵强!
@侯宁:通过商标认证茅台为国酒的确荒诞不稽,不仅有悖于市场经济平等竞争原则,也有违国际惯例。试问,法国认证路易十三为国酒了,还是俄罗斯规定伏特加为国酒了?论辈分,茅台不仅赶不上汾酒、杜康、西凤,甚至不如五粮液历史久远吧。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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