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翁放出高利贷 求助法院帮忙讨回
正北方网8月8日鄂尔多斯电(通讯员 马银伟 张玉柱)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一位八旬老翁乔某因要不回放出的高利贷,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和欠其借款的温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0月份前,温某将欠其的28614元全部还清,温某的儿子为温某担保。
据了解,2010年10月27日、2010年12月1日,温某分两次向乔某借款28000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期限均为6个月。后温某给付乔某利息1000元,剩余本金28000元及利息一直拒绝给付。2011年8月17日,乔某将温某起诉到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温某归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后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于2011年9月22日判决温某于判决生效起3日内给付乔某本金及利息3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温某并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2012年1月13日,乔某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协调,温某答应共给付乔某28614元,但采取的是逐月等额还款的方式,温某欠乔某的4千多元,乔某自愿放弃执行。
本案中,乔某于2010年分两次共给温某借款28000元,之后收回1000元利息,其余借款将陆续收回。在温某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前提下,其最终累计收回29614元。如果其将28000元存放于银行,在2013年10月份前,起码能收回本利3万多元,总体上,乔某放高利轻微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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