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码头边,络绎不绝的游泳者 |
尴尬翠湖
水源地
水域面积3000亩,2007年起成为岳池县城一级饮用水源地,保障县城20多万居民的自来水供应
游泳池
一到夏天,每天数百人前来游泳,周末更是多达千人,大坝前车水马龙,到处是身着泳装的红男绿女
在川东北,居住人口超过20万的岳池县城因无大江大河,被称作“旱城”。从2007年开始,距离县城8公里的翠湖成为岳池县一级饮用水源地。然而,每年夏天,前往翠湖游泳的人络绎不绝。
翠湖禁泳工作持续4年了,但屡禁不止,8月3日,岳池县县政府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在翠湖游泳。
现状:翠湖游泳 人气火爆
翠湖本名响水滩水库,建于上世纪60年代,水域面积3000亩,最大库容2048万立方米,一度成为A级风景区。2006年,翠湖彻底取缔网箱养鱼,2007年起成为岳池县城一级饮用水源地,保障县城20多万居民的自来水供应。
6日下午6时到深夜10时,成都商报记者在翠湖观察发现,来翠湖游泳的至少有500人。“这不算多的,周末至少上千人,各种车辆把大坝前的道路堵得满满的,到处是身着泳装的红男绿女。”翠湖管委会一名负责人说,“让大家喝洗澡水,实在恶心。”
广安爱众集团岳池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冯飞介绍,翠湖水质向来较好,基本维持在二类标准,但一到夏季,游泳的人多了,水质就变成三类标准了,“三类原水的处理成本较二类高。”
6日晚9时至9时30分,在翠湖大坝下的公路上,半小时之内,执勤交警劝返近五十辆装载“泳客”的车辆。
泳客:旱地少水 无处消夏
6日下午6时,骄阳似火,超过百名泳客在翠湖大坝阴凉处畅游,岸上不时有穿泳装扛游泳圈的人,从“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地游泳”的牌子前走过。翠湖管委会一名工作人员指着大坝另一端的圆形建筑说,那就是岳池县城自来水厂的取水口。
下午6时10分,翠湖码头,一名年轻女子走到水边,踢掉脚上的凉鞋,直接跳入水中,一番浸泡之后上岸,面带羞色地说:“好久没看见这么清澈的水,实在忍不住了。”
“岳池县城内只有一条小河,水质及水深均达不到游泳标准;城里只有一个游泳池,容量小,每人次收费15元,很少有人问津。”知情者透露,“因此每到夏天,县城居民纷纷到翠湖免费游泳。”
“我们知道这里是县城自来水取水口,但城里的确找不到可以游泳的地方。”受访的泳客众口一词,“吃自己污染过的水,实在是没有办法。”
管委会:年年禁泳 屡禁不止
刘女士在翠湖管委会工作多年,每年的禁泳她都参与了,“4年了,年年禁泳年年反复,最近几年还出现了冬泳爱好者。”
翠湖管委会主任张建军介绍,早年翠湖还不是岳池县城自来水的取水口,景区内网箱养鱼成风,水质较差,几乎无人游泳。到了2006年,岳池县城人口剧增,翠湖被规划为一级饮用水源地,网箱养鱼被取缔。次年,翠湖水质变好,自来水厂开始取水,游泳者也络绎不绝。从2008年开始,禁泳成了翠湖管委会的头等大事。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联手,高峰时期七八十号人昼夜出动,当时效果很明显,但人一走就反弹。
6日下午6时许,翠湖取水口、船码头到处是水中作乐的人。管委会副书记邓珣站在码头上,手持电喇叭向泳客们喊话,请他们保护水源自觉上岸,“只能在岸边劝导,不敢开船制止。万一有人受惊出现意外,那个责任负不起。”
逗硬:公职人员违禁 罚款500
翠湖游泳者中,公职人员占有一定比例。翠湖管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说:“看到那些穿着泳装的熟面孔,我都替他们脸红。”
8月3日,岳池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禁止在翠湖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通告称:“县环境保护局、公安局、水务局、卫生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及翠管会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查处保护区游泳行为。同一天,岳池县政府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在翠湖游泳。通知指出,国家公职人员到翠湖游泳的,一经查实,将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同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单位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岳池县政府办副主任游辉宇说:“翠湖禁泳事关饮用水源保护,公职人员必须起到表率作用;对于违禁的市民,也将严格处罚。”据介绍,8月6日至8日以宣传劝导为主,9日开始逗硬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第六款: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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