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鼓公 记者 吴胜) 几天前,鼓楼区某老小区内,市民刘女士下班回家后发现,有小偷趁白天家中无人,撬开防盗网入室盗窃。刘女士清点物品后发现,家中一部苹果平板电脑被盗,最令人诧异的是,小偷在“顺”走桌上的物品之后还留下了一张字条要刘女士花钱“赎回”电脑,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成功抓获。
家中遇盗,贼还留了字条
据了解,几天前,刘女士发现家中被盗,小偷临走时竟然还在家中留下字条,内容大致是“我不要电脑要现金,请于明天中午12点之前放500块钱在塑料袋里,我会把东西放在你家门口,如果你觉得不值的话那就算了,切记放在塑料袋里。”刘女士当然不打算按小偷的意思 “赎”回自己的财物,立刻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顺藤摸瓜擒贼
汉中门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根据字条上的内容,民警推断,这个犯罪嫌疑人栖身之地应该离刘女士家不远。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办案民警对周边住户进行了细致的排查走访,最终确认了一名在该小区内租房住的年轻男子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初,民警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查,张某对自己前往刘女士家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销赃犯难,让失主“买单”
据张某交代,其从老家安徽来宁后,因为好逸恶劳长期无业,为了给自己弄点钱花,案发当天上午,他在自己所租住的房子附近游荡,正巧看到刘女士家窗户没有关紧,于是他便撬开老式防盗窗栏杆进入屋内,由于做贼心虚,张某不敢逗留太久,将放在桌子上的iPad等财物偷走后,顾不上翻箱倒柜就匆忙逃离。然而回到住地之后,张某却为赃物没有途径出手犯了难,又害怕放在家里迟早会被人发现,就产生了用赃物和失主换些钱花的想法,于是写下了这张字条,并重返案发现场将字条放在刘女士客厅桌上。目前,因涉嫌盗窃罪,张某已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
针对此案,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老小区由于安防设施陈旧,防范措施缺失易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目标,住户应当及时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门窗,并在出门离家前确保门窗反锁,才能有效防范此类侵财案件的发生。
(文中涉及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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