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争吵老人突发不适身亡
法院上午判决肇事邻居赔偿3万元
韩根南 江跃中
本报讯(通讯员 韩根南 记者 江跃中) 居住在芷江西路的陈老伯,在自家露台与隔壁家相邻的栅栏上绑铅丝时,与邻居李阿婆发生口角。双方争执中,陈老伯突发不适后死亡,家属要求李阿婆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合计9.2万元。今天上午,闸北区法院判决李阿婆赔偿陈老伯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合计3万元,但不支持陈老伯家属要求书面赔礼道歉的诉请。
陈老伯与李阿婆分别居住在芷江西路一老小区里,系邻居关系。去年9月30日,陈老伯在与李阿婆因邻里琐事发生口角、争执时突发不适,被送入医院救治后,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死亡原因为脑出血。
李阿婆则称,因对方家中存在违章搭建,后自己通过物业要求对方整改拆除,自此双方存在不愉快。事发当日,自己并没有看到对方倒下,不同意对方家属的全部诉请。
法院审理查明,李阿婆曾向小区物业反映陈老伯家中存在违章搭建的行为,小区物业公司遂于2010年9月向陈老伯出具了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
法院认为,陈老伯与李阿婆因琐事积怨,争执中陈老伯突发不适后死亡,双方对纠纷的发生均存在过错。依据现有证据可见双方因争执所形成的环境氛围客观上会对陈老伯的身体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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