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大学生打伤情敌被诉 曾扬言要在校园跳楼
2012年08月12日04:0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丽娜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就读于法律系的大学生小王与女友闹分手,对女友的新男友孙某醋意大发并出拳伤人。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法院获悉,小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19岁的小王案发前是一名大二学生,在北京某大学法律系就读。在校期间,小王与另一学校女生卢某确立了恋爱关系。
今年1月11日,正在闹分手的两人约定在学校门口面谈。见面时,小王发现卢某的新男友孙某在旁边等待。因怀疑是孙某的插足导致他与女友分手,小王愤怒之下,上前对孙某拳打脚踢,造成孙某左上唇贯通伤,左眼及面部挫伤,经鉴定构成轻伤。据悉,这并非是小王第一次因感情问题而冲动,此前与女友闹矛盾时,他曾扬言要在校园里跳楼。
检方认为小王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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