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查看肇事宝马车。深圳商报记者 王海荣 摄 |
莞樟木头宝马夜飙车 4死3伤肇事者已被控
【深圳商报东莞讯】(驻东莞记者 王海荣) 8月11日20时54分许,东莞市樟木头镇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当场撞死3人,撞伤4人(其中1名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樟木头政府12日凌晨和16时对外发布的信息透露,肇事者黄某(男,1986年8月生)是广东电白人,肇事车辆悬挂的车牌是东莞车牌,牌号为粤SLS628。案发地点位于樟木头镇内莞惠路往永宁路博华学校方向路段,事故中除了有人员伤亡外,还造成另外两辆车严重损毁。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依法控制。
据目击者称,案发地带位于东莞樟木头镇樟罗社区第三工业区,周边分布了很多工厂,路面只有两个车道,平时有不少下班的工人在此散步。此前曾多次看到过这辆肇事的咖啡色宝马车在此飙车。当晚事故发生前,宝马车车速很快,先有一男子被车撞倒,但撞人后车主不但没停车观察,反而加速朝着前面路口跑,结果就在前面几十米的地方,路边一位带着两个小孩的妇女也被一块撞倒,接着宝马车又撞倒一个中年人,在路口位置还撞倒了另一名男子。在整个逃跑过程中,宝马车还连撞了两辆面包车,发出了巨大的“嘭嘭”声,宝马车的车头也被撞毁,驾驶室的安全气囊全部打开。
据悉,东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已与樟木头公安分局联合成立“8·11”事件专案组。目前,肇事者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接受调查,初步鉴定肇事者无酒驾、毒驾。据调查及肇事者供述,肇事者曾于2011年4月28日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惠福精神心理科门诊诊治。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中。
当天23时40分,东莞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事件处理紧急会议,要求不惜任何代价抢救伤者,同时做好死伤者家属安抚慰问工作,并及时收集信息向媒体发布。另外要尽快查清事件原因,防止同类事件发生。
8月12日,东莞樟木头镇再次召开“8·11”事件善后处理紧急协调会,该镇公安、宣传、交通、交警等十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要求切实做好抢救伤员、安置家属工作等善后工作,确保伤者安全,尽快落实死伤者的身份与家庭关系,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记者12日下午从樟木头“8·11”事件信息发布组获悉,有关方面仍在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开展调查。12日上午,一名重伤者已被转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另两人仍在樟木头医院接受治疗。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