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查无实据的“豪门资本”
那么,宋子文留在大陆的私产又有多少呢?
《金陵春梦》和《宋家王朝》都曾引用过国民党元老级人物胡汉民的一句话。传闻1931年两广起义之时,胡汉民被蒋介石扣于南京汤山,他指责宋子文,说其“一穷措大耳,任财长以来,富埓王侯”。
这与事实有出入。早在子女和政治有关涉之前,宋家就已是一殷实富户了。宋子文之父宋耀如,人称“印圣经的宋查理”,幼年闯荡美国,在美国接受教会教育。1886年北卡罗来纳州教会派遣回国传教,几年后辞去神职转而经营工商业,他曾入股经营著名的华美书馆,并在中国出版发行中文圣经及宗教书籍。他还和人合办上海面粉公司,投资香烟、棉纺等行业,也进口机器设备。
后来,宋耀如结识了孙中山,加入兴中会,成为孙中山革命事业的主要资助人。等宋家子女陆续步入政坛,能用于致富的资源和人脉远甚于父亲宋耀如这一代。宋家财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家族成员所经营和控制的企业,即所谓的“官僚资本”。
1933年,宋子文因军费问题和蒋介石发生矛盾,辞去行政院副院长、财政部长,“下海经商”。他曾和张嘉璈亲口说,他要做“中国的摩根”。他在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公司、广东银行都有个人股份。
建设银公司是一家背景和成立目的都非常特殊的公司,其股份大部分为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13家银行所有,宋子文和一些国民党高层是其股东,的确也由此享受过“官办商行”的高额利润。
在1946到1947年,朝野各方发起“倒宋”大潮后,为了挽回个人影响,宋子文1947年9月在一次党内会议上,把拥有的中国建设银公司全部股权,约合法币5000亿元捐给了国民党中央党部——准确地说,这应该是三兄弟共有的财产,以帮助解决政府面临的经济危机。
1949年后,广东银行在海外继续经营。学者吴景平查找过有关广东银行的资料,他认为,目前从未有确切证据查实国家资产流失到广东银行,也没有证据说明宋子文转移了国家资产。宋家原来持有南洋兄弟烟草的股份是以广东银行和中国银行持有的方式,而非个人持有的方式。
胡佛研究所的郭岱君博士是研究宋子文的学者,她谈到自己在2006年参加的一次国际会议。会上有一位美国学者说自己非常认真地在找宋子文贪污的证据,没找到。他说他希望学者提出证据,但是到今天都没有人提出来。
官商体制的“合法”得利者
无论有多荒诞与夸大,每一个流言都带有现实的投射。
在记者查寻宋家所涉及的企业的历史资料里,依然能清晰地看到以其特殊“身份”享受的特权和好处。
1947年,宋子文在舆论压力下把自己在中国建设银公司(简称“银公司”)的全部股份捐给了国民党中央党部。这家由宋子文在1934年筹建的公司,一直被外界视为宋家控制下的官商企业的典范。
虽然对外宣称是“纯系私营商业公司”,但银公司是一家非常“特殊”的金融公司,它的筹建得到了蒋介石的同意和财政部的支持。其大股东是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13家国内银行,小股东则是宋子文、孔祥熙在内的一大批政界要人和金融界头面人物。
宋子文所以采取这样“官商”合办的形式,一是为了绕开来自日本的多方阻扰,以民间的面目引进来自欧美国家的投资;另一方面,它又具备某种国家企业的信用和功能,可以提高外国投资者的信心。
在抗战爆发前,银公司引进外资和投资完成诸条铁路的建设,并为吸引外资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模式。抗战爆发后,银公司又配合政府的需要,充当政府和国有银行之间的中介,对煤炭、电力、矿业等资源类企业进行投资。
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及与政府的关系,公司自创立之初就红红火火,资产由1934年的1260万元迅速扩张到1936年6月的11500万元。该公司1936年纯利190万,赢利相当于资本额的20%。
这当然也为股东们赚得了很多利润。
在1935年左右的经济危机中,大量民营银行、钱庄、工商企业破产、倒闭。宋子文入股了广东银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等一批优质民营企业,其家族成员成为实际控制人。这些企业在收购后 的“起死回生”,颇耐人寻味。
广东银行原为一家私人投资的侨商银行,1935年经营陷入困境。1936年,宋子文对倒闭的广东银行进行改组、清理后复业,由其弟宋子安出任董事长,控制了人事、业务大权。
宋子文的特殊身份和人脉,成为广东银行的宝贵资源。复业开张之日,就有一笔来自中国银行的300万元存款。中国银行允许广东银行透支使用这笔存款,以150万元为上限,仅取息2厘,只及其他银行利息的一半。有了这笔低息巨额存款,广东银行得以大胆主动地展开各项业务,直到数年后根基已固,才由沪行将款还清。
当时,宋子文是中国银行的董事长。宋自己也说,在出任广东银行董事长前,他曾与中央、中国、建设银公司等银行机构接触,三大金融机构“荷允尽量帮忙”。这对该行“此后业务上之推进,资金之调拨,均有莫大之便利”。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扭亏为盈”,另有一番典型意义。
因为来自英美烟草公司的竞争,这家中国最大的烟草公司在1930年代陷入了经营困境。自1932年起,南京国民政府对烟税实行二级税制,对由中国企业主要出品的低级烟征的税率高于英美烟草公司的高级烟。1934年,中国华商烟厂曾向政府请愿,迫切要求恢复以前的七级税率制,遭到了拒绝。
1937年3月,陷入经营困境的简氏家族和宋子文达成协议,以每股 5元的价格出让公司的半数股票,并将“其余股份全部,连同股权”,也交由宋“自由支配及运用”。所购股权的70万由宋子安掌控的广东银行出资。
宋家进入南洋烟草的次月,财政部即宣布新的四级烟税制,高级烟比低级烟增加的百分比更大,因而对中国烟厂更为有利。当年6月,南京政府突然“关心”其进口纸烟的税率问题,宣布进口各级纸烟一律增税80%。
虽然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证明,宋子文收购南洋兄弟烟草才使得南京政府采取有利于保护中国工业的政策,但事实是,中国工商业界关于改变征税的请求之前一直无人理睬。
民国官员吴国桢在其口述回忆中,曾谈到孔宋模式与制度的互动。他说,按照政府的有关法令,孔宋资本所做的一切确实没有问题,一切都是合法的,因为法令、政策本身就是他们自己制定的。
“他长期兼营公私重职,而没有谨慎、明确地划分公私界限,这自然引起社会的质疑。”吴景平中肯地分析说。这就如同,如果今日美国的财政部长或者中国银行董事长,一边主掌财经大权,一边自己或者家人经营投资商业企业,人们如何厘清其中的公私利益呢?
宋子文本人也为这种自晚清以来的官商体制付出了代价。长期生活在各种指控他是“巨贪”的流言、传说和社会舆论里,他的心境十分苦闷,在美国深居简出,惟以儿孙绕膝为乐。
传道书曰: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放在中国两百年历史语境里,此话别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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