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将低保标准与CPI挂钩 向4类人增发救助金
2012年08月15日00:18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 王永强 报道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上获悉,东莞拟将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财政增长和物价水平挂钩,建立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以便适时调整。
东莞目前执行的低保标准是440元/月,这一标准是2011年1月1日执行的。据悉,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已经属于较高水平。记者梳理该意见稿发现,低保对象除享受低保外,下列四类人员还可再享受增发的分类救助金:
一、城乡“三无”人员(未申请享受五保待遇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50%增发分类救助金。
二、低保对象中的学龄前儿童(即未满7周岁且未就读小学的儿童),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100%增发分类救助金。
三、低保对象中年满65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10%增发分类救助金。
四、子女未成年或未完成高中(中专、中技)学业的单亲家庭,其父或母每月增发低保标准50%的分类救助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