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审计内容可公开
文创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下月质询
晨报讯(首席记者 姜葳) 针对10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审计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昨天做客首都之窗“政风行风热线”进行解读。据介绍,政府管理的各类基金、重大捐赠事件、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土地森林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状况等都可纳入审计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外,约八成的审计内容都可向社会公开。
公积金将加大审计频率
市审计局副局长郭彤介绍,《北京市审计条例》规定“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都属于审计范围。他透露,除了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这一类专项基金的审计之外,会进一步加大对专项基金审计的频率和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陈京朴表示,今年本市试点“绩效目标检查”,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市卫生局、市科委和市医管局三家试点单位进行考核监督。此外,市人大常委会9月还要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大额专项资金开展专题质询,这也是本市第一次以询问的方式,对政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八成审计报告可公开
针对有网友提出“部分审计结果可能会以种种理由不予公开”的质疑,郭彤表示,根据规定,“审计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他认为网友的担心并不必要,因为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我们不会把它作为一个筐,以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为借口不公开。”
郭彤透露,公开的审计报告或公告占全部审计工作量的八成左右。
郭彤还介绍说,目前本市的联网审计尚处于试点,正在与被审计单位的系统进行衔接,以调取审计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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