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任本应以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为己任,然而绩溪县的80后社区主任大刚(化名)却利用特殊身份,骗取10余人共计270余万元。绩溪县人民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大刚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3万元。
大刚出生于1982年,绩溪县人,原任绩溪县华阳镇某社区主任。2009年7月,大刚向程某借了5万元,并承诺了月息5分的高利息。这成为大刚骗钱的开始,随后他又两次以做生意为名,骗取了程某43万元。2009年7月至2010年 4月,大刚先后以借钱倒卖土地、帮助购买安置房和周转急用等名义,骗取程某等14人236.7万余元。大刚还利用了自己社区主任的职位进行诈骗。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大刚多次虚构土地转让的事实,以居委会名义与他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骗取胡某某等4 人34.9万余元。
2010年4月19日,觉得自己即将暴露的大刚潜逃至外地,债主找不到他,便纷纷报警。直到2011年8月5日,潜逃一年多的大刚因为盗窃被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抓获,审讯中,他如实供述了曾经的诈骗行径。
据了解,大刚的家庭条件不错,家人在当地也有一些威望,这也成为别人愿意借钱给他的一个原因。然而大刚平时参与赌博,也因此欠下了不少钱。大刚将诈骗所得大都用于还债。(胡永辉 记者曹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