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高利贷 保安骗走女三轮车夫16万元
☉通讯员 朱灵 陈素珍
商报讯 赵某,男,45岁,文成人,因涉嫌诈骗日前被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刑拘。为何被刑拘,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靠骑三轮车为生的孙女士一直有件烦心事,24岁的儿子小王因为身材矮小一直找不到好工作。2011年末,孙女士认识了经常乘坐三轮车到天河街道西前变电所的赵某,他称自己在变电所里工作,负责的就是保安人员招聘。孙女士喜出望外,连连拜托赵某帮忙。赵某也算豪爽,半推半就收了一条硬中华香烟,孙女士的儿子小王如愿以偿去变电所上班了。大概是从这收礼一事上尝到了甜头,赵某开始频频给孙女士打电话。
2012年1月下旬,赵某向孙女士“借”了5万余元,称会在工作上多照顾小王;2月份说要给小王上保险,不保就会被辞退,又骗走了孙女士3万元。正当赵某春风得意时,变电所负责人因小王的保安形象实在不佳将其辞退了。接着,赵某立马转变思路,再编造谎言,称自己在西安那边投资水电厂,之前向孙女士借的钱就当其投资入股了,到时候小王就去那里当采购员,工资比之前要更高。孙女士被赵某描绘的美好前景打动,又陆续将东拼西凑的7.4万余元交给了他。8月11日中午,赵某又到孙女士家中要走了5000元,这是她最后的积蓄了,可儿子小王的工作还没着落,随后孙女士把为找工作前后花了近16万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儿子,这才如梦初醒,急忙和儿子一起到天河派出所报了案。
很快地,赵某被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赵某如实交代了其诈骗的犯罪事实。原来,2011年赵某被其外甥以投资的名义骗走了16万余元,这些钱绝大部分是从别人那里高利息借来的,尽管赵某是某保安公司在天河、滨海这一片的队长,每个月有4000多元收入,但除去生活费根本无力承担债务,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为儿子急切找工作的孙女士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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