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纸包不住火
·老杜(美国)
上周美国新闻界爆出了一桩大丑闻。《时代》周刊著名专栏作家、CNN电视节目主持人法里德·扎卡里亚被媒体发现有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他近期发表在《时代》周刊上的一篇有关枪支控制的专栏文章中,有一段同《纽约客》杂志上另一作者的文章内容有所雷同。
扎卡里亚是美国新闻界非常有影响的人物。他曾长期在《新闻周刊》担任国际版编辑。2010年被挖角到《时代》周刊后,不仅继续从事时政专栏的写作,还获得了在《时代》周刊的“兄弟单位”、同属时代华纳公司旗下的有线新闻频道CNN主持节目的机会。
他在美国不仅拥有大量的普通读者和观众,而且还有不少位高权重的粉丝。其中一个便是现任总统奥巴马。媒体曾经拍摄到奥巴马出门时随身携带扎卡里亚写的书,而且扎卡里亚本人也经常被请到白宫,在国际事务上给总统献计献策。
虽然扎卡里亚是个新闻界的大明星,但是在被发现“行为不端”之后,并没有“负隅顽抗”百般抵赖。扎卡里亚迅速发表声明,坦承自己的这种行为的确是一种抄袭,表示“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并就自己的不光彩行为向《时代》周刊和自己的读者表示道歉。
如果把扎卡里亚这次“出问题”的那段文字和《纽约客》上的原文放在一起对比一下,就会发现其实他并没有逐字逐句地“照单全抄”,只是把另一作者的文章内容改写了一下。他这种在某些人看起来也许不算什么的“小动作”,之所以在美国被毫不客气地定性为“抄袭和剽窃”,是因为美国在文章写作上一直有着非常严格的规范。
记得刚到美国的时候,我最初几个学期所选的几门课都有要求写作的作业。几乎每次教授在课堂上布置写作任务时,除了对文章的内容、字数等提出要求之外,都会强调严禁有任何形式的抄袭行为,而且要求新入学的同学一定要记得去相关网站上认真学习一下学校在防止抄袭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一般来说,大学里对“抄袭”的定义,同美国新闻界和其它领域大同小异,不仅非常严格,范围也非常广泛。除了直接照搬他人的词句文章之外,请“枪手”作文、引文不标出处、使用未经授权的有版权的材料和凭空编造他人的“引语”,都算是抄袭。
每次当我们将自己的写作作业上传到学校的教学网络之后,这些文章会被输入一个全美联网的“防抄袭”数据库内,同天文数字般已发表的印刷品、网络文字以及以往学生的作业进行比对,然后根据对比结果,系统会自动给每一篇文章打出一个同其他文章“相似度”的分数,如果这个分数超过一定“警戒线”,便会被判断为抄袭,不仅这门课会不及格,很可能还会被学校开除。
正是因为美国从学校就开始在反抄袭上“严明纪律”,所以大部分人也洁身自好,像扎卡里亚这样“以身试法”的只是极少数。
老杜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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