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厨余垃圾”
廖剑豪
“世上本来是没有垃圾,只有摆放位置不对的物资。”这句环保的话,引发我对改革开放前广州人对“厨余垃圾”处理的一些回忆。
那时候,家庭“厨余垃圾”的主要成分是煤灰。新中国建立后家庭的燃料经历过烧木柴、木锯末、木炭、木铇花等等,到1958年左右,政府推行烧煤。开始是煤粉,自己回家做成煤球。星期天经常见到全家人总动员,买煤粉、搓制煤球、晒煤球、用麻袋收装煤球的情景。不几年,煤店改供应机制煤球,晚上要用煤粉浆把炉封了,免得第二天要重新生炉。煤灰从炉铁下面清理出来,放凉后要把黑色未燃烧部分挑出,重新制成煤球。也没几年,煤店又改供应蜂窝煤。煤灰是从炉上面用火钳挟出。燃烧后就用一个破旧盆桶盛装着,称为煤灰盆。每天傍晚,环卫工人会用人力车摇着铃收垃圾,然后把这垃圾拉到一中转站,再用汽车运到农村。由于这种垃圾没有塑料、玻璃、金属等难降解的物质,能增加土壤有机质,很受农民欢迎。笔者当年居住在小北路一带,常常见到附近农村公社社员用牛车人力车直接到居民家门口与环卫工人“争”垃圾,当然,环卫工人也乐于让社员“争”去。
家庭“厨余垃圾”中,与食物有关的并不多:冬瓜要么在菜市场已被削去皮,要么晒干后当药材用;叶菜中的老叶甚至菜根,也照吃不误;废品收购站是回收猪大骨、柑桔皮干、鸡毛、鸡内金;柚子皮西瓜皮经处理后是道好菜;鱼的鳞鳃骨喂猫;花生壳是做炒菜锅下的燃料。鸡蛋壳通常捏碎喂自家的鸡或埋在自家花盆的泥土里作肥料。
铁锅烧穿了、陶瓷煲烧裂了、炉子烧烂了,有沿街叫卖的工匠给修补。衣服蚊帐破烂了,或做抹布或做婴儿尿布。废电灯泡也有用途:卖给观赏鱼小贩用以盛装小鱼。最受孩子们欢迎的是牙膏管旧电池,可以换回一枝麦芽糖。
一句话,能吃则吃、能卖则卖、能烧则烧,这就是当时许多家庭的生活水平和生活习惯。
饭店酒家的“厨余垃圾”处理起来就更五花八门。
经济困难时期为增加市民的营养,在政府指导下永汉路(现北京路)一间小食店制作的“牛骨汤”,每天门庭若市,那汤香浓鲜味价廉物美,让当年的人至今挥之不去。同一条路“野味香”饭店也生产出“狗骨粥”,每天晚上供应,五分钱一大碗。配上一碟炒粉才不到二毛钱,能把寒冷的冬天吃出个夏夜来。牛骨狗骨本来就是厨房的弃物,变成一汤一粥后大骨头仍然会卖到废品店。处理了“厨余垃圾”,丰富了那物资短缺年代市民的营养,成为当时政府政绩佳话,至今老广州人还对此盛赞不已。
中秋前,几大月饼生产商如莲香楼、陶陶居等每天下午会推出几大桶月饼生产的“下脚料”咸蛋白,一毛钱一大勺。是家庭蒸煮菜式的好料。
平时,许多饭店在下午会在门口摆上桌子,放着各种生熟食品。熟的是顾客吃剩余的“干身”菜,如烧肉、叉烧、卤肉之类,广州人将之美称为“百鸟归巢”,回家加点素菜再煮,被戏称为“一品锅”。生的主要是宰杀加工后的废弃物,如鱼肠鱼骨、田鸡皮内藏、不适合酒家使用的叶菜的稍老部分等等,价钱极便宜,许多人趋之若鹜。这时,也偶然会卖些稍破旧的厨具碗筷、桌椅板凳、台布。
粽子叶洗干净重新使用,那时被视为理所当然。
榨制猪油后的猪油渣经再烹调后成为那些年粉面小食店主要菜肴。“来碗油渣面!”在小店里此起彼伏。
直到现在,在酒家消费盲目多点菜,对剩菜不打包会招来别人另类目光。
勤俭、务实、适应、不攀比、不怨天尤人,是不是绝大多数广州市民的明显特征呢?
廖剑豪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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