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抢劫杀人受审时互指责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河北人刘建吉和赵鹏抢劫杀害了从事兑换支票的女子赵某,但在受审时却互相推诿,称是对方杀人。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认为,两人应共同对赵某的死亡负责,并判处刘建吉死刑,赵鹏死缓。
30岁的刘建吉和24岁的赵鹏是同乡。
据刘建吉的供述,2011年11月份,他得知一个换支票的女人赵某身上有40多万现金,两人决定抢劫。事发当天,两人约赵某见面,赵鹏拿刀吓唬赵某时,赵某反抗,赵鹏便用刀扎了赵某胸部,导致赵某死亡。
对于刘建吉的说法,赵鹏表示异议,他称自己并没有扎赵某,赵某身上的伤口,全是刘建吉一人所为。
法院认为,在赵某反抗过程中,二人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控制,虽然二人均否认持刀刺扎赵某,但在抢劫过程中只有两人在场,因此应由二人共同承担。鉴于赵鹏的亲属在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最终判处刘建吉死刑,赵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赵鹏限制减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