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确城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新华网西安8月20日电(记者 毛海峰)据西安市政府介绍,《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地面停车场划分为四个区域,分别按照每小时6元、4元、3元、2元的标准进行收取停车费。
具体来说,西安机动车停车费以每车位每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道路咪表收费执行所在类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西安地面停车场将划分为四个区域:一类区为明城墙以内,停车费收费标准为4元/小时;二类区为明城墙以外二环路以内,3元/小时;三类区为二环路以外,2元/小时;另一类区为特定区,由市交警支队划定,并向社会公告,6元/小时。地下停车场,一类区每小时3元,二、三类区每小时2元。
停车场摩托车停放(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每辆每次1.5元。游览参观点停车场按照每次每车位5元收取。执法专用停车场机动车每车位每天20元,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每天10元,电动自行车(不带脚蹬)每天8元,电动自行车(带脚蹬)每天5元。单位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执行同类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
道路停车收费时间由原来的每天8时-22时,调整为每天8时-21时。道路停车收费,由收费单位在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证,收费员着装上岗,持证收费。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在企业注册登记机关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证后方可收费。同时,各类停车场(点)要在收费场所进行收费公示,向车主公示收费类区、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毛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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