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董事长”输掉2.7亿元
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判处他10年有期徒刑
【深圳商报东莞讯】(驻东莞记者 王海荣 通讯员 黄彩华 李年富) 东莞市一家实业公司的董事长对公司其他股东谎称要投资石油集资2.7亿元,实际上却把巨额集资款拿到澳门豪赌。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这名将2.7亿元公款输个精光的“败家”董事长陈某东有期徒刑10年。
本案主审法官陈茂华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涉案公司的财务监管制度不健全,是本案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陈某东多次成功监守自盗,暴露了该公司的财务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建议企业股东在关注如何赚钱之余,更要加强公司的财务监管制度建设。
谎称投资石油集资2.7亿
今年43岁的东莞籍男子陈某东,案发前是东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25%股份。2010年10月,陈某东声称要跟香港BP石油公司合作经营石油生意,召集股东大会,商议筹集资金。因为前几年公司曾经投资石油生意赚取了丰厚的利润,于是在股东大会上其他三名股东都同意了陈某东的提议。不久,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向私人募集、股东出资等方式,筹集了共2.7亿多元资金。
但令公司其他股东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陈某东此时已嗜赌成性,所谓筹集巨额资金投资石油赚大钱,只是他用来筹集赌资和偿还赌债的美丽谎言。
失踪后债主上门股东报警
陈某东挪用公司资金豪赌事情一直拖到去年5月才逐渐穿帮。2011年5月底,公司其他股东发现无法联系上陈某东。随后不久,2011年6月,有其他股东找上陈某东家门,竟然发现其家门口被人淋红漆要求还钱。此外,陈某东的债主也追到了公司讨债。
惊疑不定的其他三名股东遂赶紧回公司查账,才发现陈某东挪用了公司资金2.7亿元,公司内也找不到任何和香港BP石油公司合作石油生意的文件和合同。股东们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据其他股东反映,公司共筹集了2.7多亿元资金,除了以公司名义购买了一部价值50多万元的汽车外,剩余的2.6多亿元都被陈某东挪用。
按公司规定,支出使用公司资金需要陈某东和另一名股东的签名,但是陈每次都是独自签名确认后就要财务去办理。平时公司的一切业务及财务,实际上都是由陈某东一人决定。
2011年8月2日,公安机关经网上追逃,在广州市番禺区一小区内将潜逃的陈某东抓获。
称“战乱导致生意失败”
法庭上,陈某东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辩称其行为只是做生意的正常运作,并不构成犯罪。
陈某东声称,他是跟一名叫何某平的男子合作做石油生意。他去澳门,只是跟对方陪客户,客户输的钱先由他支出,然后再还给他。有时客户没及时还钱,他就先用公司账户的钱顶上。只是因为2010年11月以后利比亚内乱,石油生意出现障碍,导致资金无法回笼。但公司为了做这笔石油生意贷了款,每月还息高达200万元,他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才去澳门赌博。
法院认为,有包括公司其他股东、出纳、赌场经理、债权人、赌友等多名证人证言以及转账记录、出入境记录等诸多证据,且上述证据互有关联,相互印证,足以证明陈某东利用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法院遂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陈某东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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