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象州米粉中毒事件最新进展:涉案厂主被检方批捕
正义网广西8月21日电(通讯员 陈敬东)8月20日,经广西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该县“7-9”米粉中毒事件(本网7月11日、7月16日曾作过两次报道)当事人仇振高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仇振高,男,38岁,广西象州县人,系“象州县丁菊英米粉厂”法定代表人丁菊英丈夫,同丁菊英共同管理米粉厂。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7月14日被象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公安机关侦查,2012年7月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仇振高在以其妻子丁菊英为法定代表人的“象州县丁菊英米粉厂”内生产鲜湿米粉约1300斤,并于当日上午与其妻子丁菊英一起将鲜湿米粉销售到本县境内的象州镇、妙皇乡、马坪乡等地的米粉店和米粉摊。当日上午8至9时后,陆续有数十名顾客因食用丁菊英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昏、呕吐、腹泻等疑拟食物中毒的症状,后经象州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救治得以康复。事发后,该厂生产的部分鲜湿米粉被召回或封存。经提取该粉厂当日生产的米粉作样品,并聘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验,三份米粉样品均检出亚硫酸盐和脱氢乙酸成份。根据DB45/319—2007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鲜湿米粉质量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2760 —2011食品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象州县丁菊英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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