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部新区治污新招:不得为污染企业供水电
2012年08月21日2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8月21日电(记者 连肖)重庆北部新区21日透露,为保护环境,该区推出《北部新区标准厂房产业楼宇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今后,该区物业将不得为未通过环保审批的污染企业提供水电。
按照办法要求,该区杜绝引进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产业项目,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招商行为发生。该区建设规划需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功能需求,采用预置或预留烟气通道或建设空间,预置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环保设施。
办法还要求,物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评价,该评价不能代替具体入驻项目应该履行的环评申报和审批手续;物业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督促拟入驻的可能产生废气、噪声、污水、危废等污染物的项目业主,在入驻前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否则不得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更不得为其装修或经营提供水电。
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制造及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北部新区的施工扬尘控制成为一难。该区负责人称,该区在扬尘控制中建立了扬尘控制黑名单,并对控尘不力单位进行重点监控,严控土石方工地和渣场,以及严控渣车冒装等,减少了扬尘的污染。截至8月20日,北部新区今年累计实现优良天数219天,位居重庆主城区第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降幅、新增优良天数为主城区第一。
此外,北部新区共投入经费约1.4亿元,对辖区内的盘溪河、肖家河、跳蹬河三条次级河流开展管网修复治理、河道清淤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等。截止目前,北部新区已全部完成次级河流年度目标任务,河流段面水质达到类水质要求,彻底消除黑臭。
作者:连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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