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坊间传言为曾经是青岛警方“地下组织部长”的聂磊涉黑一案有了终审结果。聂磊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还获悉,警方充当聂磊“保护伞”相关案件还在审查处理中。
持枪13支致死2人 聂磊案件二审代理律师高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昨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对“聂磊涉黑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聂磊等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
今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聂磊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聂磊被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罪名,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聂磊及其他同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记者获悉,山东省高院在二审判决中说,经二审审理查明,1995年起,聂磊(二审上诉人,下同)先后纠集姜元、卢建强等人,通过开设赌场,聚敛了大量财富,并涉足房地产开发,经济实力迅速膨胀。
1998年以来,以聂磊为首的利益集团又先后吸纳任昊、李岩等数十人,组织暴力团队,经营房地产,开设地下赌场,组织妇女卖淫,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成员人数较多、内部分工明确、组织结构严密、骨干成员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二审判决书中说,“聂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或参与实施9起故意伤害犯罪,致2人死亡、1人重伤、7人轻伤、2人轻微伤;寻衅滋事20起,致6人轻伤、6人轻微伤,毁损财物52000余元;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窝藏;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等,足见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因此维持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按照法律规定,聂磊死刑案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保护伞”还在审 高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在“聂磊案”侦查过程中,聂磊曾经举报了其专案组成员单某,单某现在已经被逮捕,但这没有被法院认定为立功表现。
聂磊一案另外令人关注的是其“保护伞”如何处理。坊间传言,聂磊其实是掌控警员升迁的“组织部长”。
根据媒体报道,青岛相关部门的很多人,都要找聂磊调动工作。聂磊所扶持的对象一般都是“能力和上进心较强,但自身尚无靠山的普通警员”。通常,他会动用人脉及金钱为其铺平晋升之路,而一旦被提拔、重用,这些受益警员便会加倍回馈。
在今年山东“两会”上,时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现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披露,青岛聂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案中,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
国家森当时说,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等人与聂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沆瀣一气,有的滥用职权为其实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风报信帮其脱逃,有的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使其逃避打击,还有的公然参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活动,致使其有恃无恐、坐大成势。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对于聂磊“保护伞”的处理还在进行中。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