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福州市体育局、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对外开放的营业性游泳场所进行抽查。
9时许,记者跟随联合检查组来到省游泳馆。市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游泳场所是否按标准配备救生员,救生员是否在岗、是否持有正规救生证,是否配备救护观察台、急救箱、深浅水区标志牌、泳池深浅隔离带等安全设施,各种安全标识是否上墙,安全预案是否完善等情况逐项进行了检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对游泳场所对外开放是否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进行了检查。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对泳池水质的游离性余氯、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PH值等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测。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则检查了游泳场所对外开放经营是否具备当地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条件等情况。
据市卫生监督所陈主任介绍,经过对省游泳馆泳池水质进行检测,测出的游离性余氯为每升0.5毫克,符合0.3~0.5毫克的标准,池水水质属于正常。
随后,联合检查组对西环中路牡丹游泳馆、台江区体育馆游泳池、仓山区万里游泳池、长乐南山游泳中心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了抽查。有关部门还通报了抽查情况,表示受检的5个游泳场所基本上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据悉,其他游泳场所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部门对辖区游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将持续到8月底。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文 叶义斌/摄)
作者:曾建兵 叶义斌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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