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五人诈骗团伙出庭受审 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摄 |
这个拥有“理论武装”的犯罪团伙以征婚为名诱9人上当,敛财8万余元。此案昨日在东莞开庭
羊城晚报记者 常思雯 通讯员 王创辉
先在外省报纸刊登征婚广告,吸引单身女性上钩;在电话中将自己塑造成“成功企业家”,用“柔情蜜意”打动对方,建立恋爱关系;时机成熟后实施诈骗或敲诈……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绑架、诈骗案。涉案的5人团伙靠一本“泡妞秘笈”屡屡得手,作案3个多月便成功诈骗9名女子共计83260元。庭审中,5名团伙成员均表示认罪,其中一人还曾参与实施3起绑架案。
2011年10月,四川人黎某新从一名台湾人(另案处理)处花2万多元购得“泡妞秘笈”,随后租用东莞一出租屋,纠集老乡陈某海、刘某华、伍某杰、刘某以及袁某生(另案处理)等人根据“秘笈”对单身女子实施诈骗。
该团伙以黎某新等为核心,黎某新在外省报纸上刊登虚假相亲广告,然后给团伙每个成员提供手机和银行卡,并安排一间独立房间用于和应征者“沟通感情”。只要有应征者打来电话,黎某新便将征婚手机号码的SIM卡转给其团伙成员,以黎某新的身份与被害人通话交往。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这本“泡妞秘笈”只有十几页,但对“泡妞步骤”讲解描绘得十分精细具体,面面俱到、无所不包,黎某新等团伙成员已将其倒背如流
“每次回到家里的感觉都是空荡荡的,想找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白天忙于工作还好,可一到晚上那种孤单寂寞的感觉,特别是夜深人静和逢年过节的时候,这种感觉愈发强烈。”这是“泡妞秘笈”第一章“教程”。该团伙5名成员主要都是“80后”,年纪最小的刘某华今年仅23岁。但在电话里,他们个个都是“成熟稳重”,又不乏浪漫的“优秀男人”。这全都归功于“泡妞秘笈”的指点,甚至包括每一天的诈骗“攻略”:
第一天,自我介绍,将自己描述成一个妻子过世多年、一人带大女儿的“悲情父亲”。
第二天,有意无意倾诉自己独自照料工厂,生活单调、工作繁忙、感情空虚。
第三天,大谈缘分,向应征者表示倾慕之情。
第四天,故意称老父有病,十分焦急。“秘笈”居然精细到用红色字体注明“这一天只发短信、不打电话”。
第五天,“秘笈”提示要与应征者确定恋爱关系,告诉对方在老父和亲戚面前大赞“新女友”,在电话里要亲昵地称其为“老婆”。
第七天,进入诈骗“正题”。开始谈老父打算在东莞再开一家公司,从这天起,每天谈一谈“新公司”的进度和遇到的难题。
第十天,告诉对方“新公司”快开张,老父希望“未来的儿媳妇”送个大大的花篮。“秘笈”此时为骗子设计好各种招数,以应对女方“不信、没钱、没时间”等反应,可谓见招拆招。
一旦受害人愿意“送花篮”,黎某新则化身为“花店店长”与受害人谈价格,得手后将赃款与团伙成员三七分成,黎某新拿三成。
审理查明,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共有9名单身女子落入这个团伙的“陷阱”,共被骗走83260元。其中一位名叫汤某林的受骗女子,被黎某新以“新店开张”、“助理开车撞人急需手术费”为由,连续被骗三次,短短一个月被“忽悠”掉37500元。
本案年纪最小的成员刘某华不仅被诉犯有诈骗罪,在进入“诈骗”这个行当之前,他还曾在东莞市石龙、万江和塘厦等地,涉嫌3宗绑架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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