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表示合资券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升至49%
2012年08月24日1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证监会表示,合资券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升至49%。
中国证监会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就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合资券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升至49%。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拟修改三条。其中,相应提高境外股东在合资证券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责任人:将现行的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不超过三分之一,修改为不超过49%。也就是说,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有三分之一提高到49%。
境内股东的持股比例也相应修改为“应至少有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而现行规定是“不低于三分之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参股证券公司的,比照适用本规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人:对于《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本次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申请扩大业务的经营年限从5年缩至2年。
作者: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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