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部署营改增试点 11月1日正式启动
新华网广州8月24日电(记者 王凯蕾)记者从24日举行的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获悉,广东正在讨论完善《广东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已确定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改革试点。
据了解,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同步实施,广东已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改革试点顺利实施。
今年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包括广东省(含深圳市)在内的8个省(直辖市)。
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开展了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
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扶持中小微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意义重大。
作者:王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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