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未告知 咸阳哥哥状告弟弟侵犯悼念权
本报讯(记者李媛)近日,渭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侵犯悼念权案。刘大鹏以其弟刘小鹏,侵犯其对母亲享有的悼念、丧葬等权利,将其弟诉至法院。据悉,该案也是咸阳市首例侵犯悼念权的案件。
刘大鹏诉称,2000年10月份,他的母亲因病住院,一直由他及家人照顾。弟弟刘小鹏未尽照顾义务,却将其母住院报销费用用于自己生活,并掌管母亲经济,使他无法过问。自2003年起,刘小鹏编造各种理由拒绝他探望母亲,始终未告知母亲状况及下落,使得他再也没有与母亲见过面。
刘大鹏称直到2011年5月份,他才得知其母已于2004年去世。
刘大鹏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刘小鹏侵犯其对母亲享有的健康、亡故知情权、悼念丧葬的权利,并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8月22日,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审查相关材料后已受理此案。记者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将成为咸阳市受理的第一起侵犯悼念权的案件。
据咸阳市中院立案庭应庭长表示,日常的社会生活这类侵权事件非常少见,在之前,即便是人们的法制意识还不到位,也未将其诉讼至法院。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制意识增强,开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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