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康晨 袁硕 记者孙莹)无业人员褚某冒充公安部某局局长,并虚构显赫家庭背景,以安排被害人刘女士到公安部门工作及帮其母亲应女士解冻银行账户为名,骗取两人18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褚某。
2010年7月,应女士认识了褚某,褚某自称曾是某省发改委主任,现已调至公安部任某局局长。在聊天中,褚某得知应女士的女儿小刘还没有工作,便说可以把其安排到公安部门,并先送给应女士一套警服。10月,应女士和女儿来到了一个四合院找褚某商量工作的事。见面后,褚某称这套四合院曾是某位高官的,后来公安部分给他居住,并称自己的亲戚有多位省部级高官。谈到工作调动时,褚某说可以先把小刘安排到外省的公安厅工作,然后再调进京,办这个事需要50万元“上下打点”。
为了让应女士母女相信,褚某称安排工作需要上报履历表,要着警服的照片,便带应女士母女在一个卖警用品的商店买了两套警服。随后应女士把50万元存进了褚某的存折。
10月底,应女士的公司由于和其他企业有纠纷打官司,公司账户被查封了,她再次求助于褚某,希望把账户解冻。经过协商,应女士给了褚某130万元好处。
但是直到2011年春节,小刘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应女士公司的账户也没有解冻。小刘向警方报了案。
案外分析
为何都要托关系办事?
检察官表示,在托关系诈骗类的案件中,被害人之所以会对骗子并不高明的谎言信以为真并交出上百万的钱财,一方面是出于对“关系社会”的错误定位,认为办事都需要靠“关系”;另一方面,被害人迫切希望能够达到一些违法、违规目的,也是被犯罪分子牢牢抓住的一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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