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车用气瓶超期使用 加气站将不予加气
新华网西安8月27日专电(记者 许祖华)针对天然气汽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西安市在近日出台的加强压缩天然气汽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用气瓶继续使用,各加气站对超期使用的气瓶将不予加气。
经过十多年发展,西安天然气汽车已初具规模,现有天然气汽车约2.8万辆,包括社会车辆8000辆,出租车12500辆,公交车7500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110座。
随着天然气汽车逐年增加,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西安市在实施方案中要求,在9月底前,对天然气汽车进行整顿。不是正规汽车企业生产的天然气汽车和没有经过认定的天然气汽车改装厂改装的天然气汽车,限期到认定的天然气汽车改装厂进行改装技术确认,没有经过确认的有关车辆,加气站不予加气。
西安市质监部门将对持有“改装合格证”的汽油改天然气汽车使用的车用气瓶进行登记注册、监督和定期检验。新增燃气汽车应尽量采用整车厂生产的产品,逐步减少现有车辆上安装汽车燃气装置。
作者:许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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