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为他人虚开发票768万余元,北京万全佳和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潘均万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
现年40岁的四川人潘均万和妻子在2003年开设了万全佳和商贸有限公司,做副食品、调味品生意。今天开庭,潘均万穿着囚服被带上法庭,他的妻子作为万全佳和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坐在被告单位席上。见到丈夫,潘均万的妻子不住地抹眼泪。
潘均万当庭承认指控,他说在去年初,北京索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林芝到他的公司买货,林芝问他能不能开发票,并要求虚开一些发票。潘均万答应了,此后每次虚开发票,他都按票面金额的1.5%来获得收益。
检方指控,潘均万在担任被告单位北京万全佳和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期间,在明知无真实货物往来的情况下,于去年1月至6月间,应林芝的要求,向北京索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83份,开具金额共计人民币768万余元,虚开税额共计人民币131万余元,且全部申报并抵扣税款。去年8月9日,潘均万被抓获。
“我十分后悔,我家中有70岁的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理。希望别的做生意的人能对我犯的错误引以为戒。”潘均万在最后陈述时哽咽说道。
他的辩护人说,潘均万平时表现良好,热心公益,在汶川地震时曾召集商户为灾区募集30多万捐款,念他坦白、初犯,希望能轻判。
北京索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林芝也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另案处理。
作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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