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首富”为获贷款行贿银行行长4000万
2012年08月30日11:58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陈杰 冯珍妮 丘国汉
“江门第一名企”涉嫌行贿挪用资金案昨开审
本报江门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冯珍妮、丘国汉)昨日上午,有着“江门第一民企”的广东天健实业集团(以下简称“天健集团”)涉嫌行贿及挪用资金一案在江门新会法院举行首次庭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天健集团及被告人梁广义、梁伟东和梁少勋涉嫌单位行贿案罪。
同时,曾有“江门首富”之称的梁广义,以及梁伟东还被指控涉嫌挪用资金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获贷款用公司股份利润的20%行贿银行行长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2年8月,天健集团通过公开拍卖,以总价1.8亿元的价格成功竞拍到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公司)法人股份,并支付3500万元拍卖定金。
然而,天健集团在拍卖成功后却因资金紧张,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股票款项,遂向时任某银行江门分行行长林建忠(另案处理)提出帮忙贷款购买上述股票,并承诺将天健集团所持有的美达公司股份利润的20%给予林建忠。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林建忠违规放贷1.7亿元给天健集团并擅自将该银行江门分行在香港“小钱柜”中的款项港币1590万元免息借给被告单位天健集团使用。2005年5月,天健集团由被告人梁广义、梁伟东、梁少勋与林建忠共同签署一份书面承诺书,约定天健集团所持有的美达公司股份利润的20%属于林建忠。
2007年5月,天健集团还将其所持有的3000万元美达公司股票卖出,累计获得2.7亿多元,并从获利中提取4000万元支付给林建忠成立的广州市德林商贸有限公司。
虚构公司采购事实挪用资金1700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称,被告人梁广义、梁伟东在任美达公司董事长、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美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华公司采购钢材、设备的事实,先后于2005年4月6日、11日从德华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划款800万元、900万元到珠海市海俊铭贸易有限公司,再由其分别于同月11日、14日将上述款项划款到天健集团下属新力投资公司。
公诉机关称,2005年5月28日,新力投资公司将上述人民币1700万元中的1590万元购买美达公司1500万股股票。同年7月份,梁广义和梁伟东将上述挪用的1700万元归还德华公司。
天健集团
天健集团前身是新会司前镇的一家作坊式小五金厂,创建于1980年。当时,42岁梁松新(梁伟东父亲)靠做木制家具成了万元户;24岁的梁广义是个建筑工人,梁少勋则跟梁广义同龄,在农机站工作。三人是关系融洽的邻居。
因为市场的滚打摸爬,梁松新和梁广义料定小五金会有好销路,就决定筹钱开办一家小五金厂,并由梁松新出资3000元,梁广义出资600元;梁少勋后期加入,未投资。三人约定各自拥有企业三分之一股权。
上世纪90年代初,梁伟东花30万元买下父亲的股权,开始20年的创业。从1991年到2011年,企业从内销转到外销、从小五金到商业地产,从投资建设广州天健广场到斥资4000万元收购江门船厂,从原来的小五金厂发展成为天健集团。2002年年底,天健集团控股国内最大的锦纶生产商、上市公司“美达股份”,企业实现了华丽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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