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教育部网站昨日公布8起乱收费案件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办法,进一步重申了严肃惩处、责任追究的治理原则。
这8起案件包括:湖北省阳新县虚报学生人数套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问题、四川省安岳县两板桥镇初级中学教师截留冒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河南省潢川县第五中学克扣中职学生助学金问题、山东省青岛工学院违规收取自习室“占座费”问题、湖北省孝感一中违规收取“氨基酸注射费”问题、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黄塘初中乱收费设立“小金库”问题、辽宁省沈阳市雨田实验中学跨区域补课问题、江西省上饶市第二中学违规收取资料费、补课费问题。
案件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均被予以免职、记过处分、开除党籍甚至判处有期徒刑等惩戒,涉及相关资金均被退还学生或收缴国库。
通报中所提及的“湖北省孝感一中违规收取‘氨基酸注射费’问题”,即孝感一中“吊瓶班”。孝感一中高三某班学生在教室内一边打吊瓶注射氨基酸补充能量,一边学习备战高考,场面非常壮观,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教育部通报中表示:
孝感一中高三年级部分学生因学习紧张、身体不适,要求到学校医务室注射氨基酸,提高抵抗力。经学校研究同意,对高三年级注射氨基酸的学生每人收费10元,学校补助5元。据统计,该校高三学生1391人中有442人交费并注射氨基酸,共计收费6630元。
经调查核实,孝感市孝南区纪委、教育局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给予该校校长罗某、分管财务及后勤的副校长曾某行政记过处分;对孝感一中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校作出检讨;责令该校高三(3)班班主任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全校通报;将已交费但还未注射氨基酸的150名学生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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