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棠溪村18名经济社干部直接集体受贿647万
百万现金放饭桌18村官分“利市” 受贿人员称承包村工程派红包是规矩 亲哥也不能免 为承建工程,饭桌上直接放过百万现金分给村官。近日,广州警方在“三打两建” 和“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中,侦破白云区棠溪村岗贝经济社18名社干部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贿赂金额达647万元。案中16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被逮捕,该案是广州市警方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破获的最大一宗农村经济社干部集体贿赂的窝案,也是广州市目前所查处的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商业贿赂案件。
文/记者陆建銮
通讯员刘晓肃、张毅涛
事发 举报牵出“村官”窝案 2012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称:2008年至2009年期间,在白云区棠景街棠溪村“农民公寓”和“金光广场”等项目工程招标和承建过程中,该村第一、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和岗贝片联社18名社干部存在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6月,该支队立案侦查社干部梁某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调查发现,2008年至2011年,白云区棠景街棠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第十三经济合作社、第十四经济合作社和岗贝片联社的梁某等18名社干部,在棠溪村“农民公寓”和“金光广场”等项目工程招标、承建和出租过程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负责建筑施工的李某等人财物共计647万元。经初步查证,这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窝案。
案情 抓了17个16人被逮捕 该案涉及人数多,且嫌疑人属于“村官”的特殊身份,在村内往往是“家族庞大、威望较高”,家族成员众多,在村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就案件情况进行专门研究并作出批示。经侦支队将该案定为“5·29”专案,抽调精干警力,成立 “5·29”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通过侦查,专案组摸清了所有涉案人员行贿、受贿的金额、方式、地点和项目工程等具体情况,并掌握了相关涉案人员在村社中的任职、人员关系、住址、车辆等详细情况。
7月初,经侦支队在全面分析案件的摸查情况和人员活动情况后,专案组出动百余名警力,兵分多路,分别赶赴白云区岗贝路、惠州市南昆山等地,对“5·29”专案中的相关涉案人员全面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15名涉案人员。8月中旬,专案组抓获2名在逃的涉案人员,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到案。
经审讯,涉案人员供认,白云区棠溪村第一、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和岗贝片联社18名社干部在该社“农民公寓”、“金光广场”、“新市涌码头建厂房”等项目的承建过程,以及三元里大道某综合楼整体租赁、金光广场等项目的承租过程中,收受承建、承租人李某、陈某、梁某等人的行贿款647万元。
目前,该案中的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警方正抓紧追捕其他在逃涉案人员。
特点1 受贿方式简单直接 据了解,该案中涉嫌受贿的18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棠溪村岗贝经济社的村社干部,是典型的“村官”受贿。该案的受贿方式特殊,是罕见的集体贿赂窝案,在多次受贿过程中,都是所有人员直接参与的“集体行动”。行贿人的行贿方式简单直接,大多是在饭桌上直接拿出上百万的现金平分给所有参与的村社干部。这种集体受贿方式,容易给村社干部造成“法不责众”、“难以置身事外”、“别人拿我也拿”等心理影响。而这种大规模的集体贿赂、公开受贿的行为在商业贿赂犯罪中并不多见。该案中,既有18人共同参与的大窝案,也有其中5至6人小规模受贿的小窝案。
该案中的多次受贿行为,均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和厂房、公寓租赁等项目中,这些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涉及的资金量大,因此行贿受贿的涉案金额也较高。
特点2 “派利市”是村规矩 在侦查该案中,专案组发现,这些“村官”的廉洁意识在经济活动中已经变得麻木不仁,“发红包”、“派利市”等行贿行为甚至成了这些村社干部眼中的“规矩”。在专案民警问到为何要接受贿赂时,受贿人员的供述是:谁要承包村里的工程,就必须给村社干部“派红包”,这是规矩,而且任何人都不能跳出这个规矩,哪怕是村干部的亲兄弟也不例外。因此,在该案中,村社干部梁某的亲哥哥要承包村里的建设工程,也同样要按“规矩”给每个村干部派发红包。除了这些大额的受贿,平日间逢年过节收受行贿人的烟酒馈赠和千元红包等等,更是这些村社干部眼中习以为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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