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法院启动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审理试点
2012年08月31日10: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31日)上午,北京法院系统正式启动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审理试点工作,首家法院是北京顺义法院。
顺义法院公布,2010年1月至今审结结婚诉讼案件2300多件,调研结果显示婚外情和家庭暴力共同成为婚姻的两大杀手,其中以遭受家庭暴力作为离婚理由的比例占所有离婚诉讼的25%左右.而专家分析和一般夫妻纠纷不同的是,家庭暴力有达到伤害对方身心的主观故意,有伤害后果、有周期性导致对方因恐惧而屈从,而施暴人由于施暴得到更多的冷漠和对方的恐惧挫败感加重,于是家庭暴力更加重频繁,这样的恶性循环使得受害人超过忍受限度的时候最终有可能会杀害施暴人,同时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
以往审判实践显示,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的案件中最终由法院认定家庭暴力成立,并判决离婚的比例却非常的低,顺义法院从2010年至今审理的认定存在家庭暴力并判决离婚的仅有7件,认定率是11.5%。法官认为,这个认定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举证困难,进而导致法官认定难。
依据最高法院2008年出台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规定,将特别维护受害人在离婚诉讼阶段的合法权益,法院对受害人的联系方式予以保密,在诉讼阶段不将受害人的行踪和联系方式告诉加害人,而离婚诉讼原则上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但是有家暴因素的经过受害人的申请,案件开庭的时候代理人可以代为出庭,而另外受害人也可以申请人身保护裁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向受害人倾斜,财产利益受影响时的补偿和照顾额度一般不低于70%,如果加害人隐藏或转移财产的一般不低于80%。
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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