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栖霞区某小区的黄老太今年70岁,但身体硬朗,精神矍铄。在老太70大寿前,大女儿为了表示孝心,准备带老太坐飞机出门旅游一次。黄老太一辈子没坐过飞机,也很想坐飞机出门旅游一次,就爽快地答应了。但是老太没想到的是,就为了坐一次飞机,却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矛盾。
纠纷 老人要立遗嘱,儿女吵起来
在答应大女儿之后,黄老太就和社区的邻居老人们说起这事。邻居们都表示羡慕,但有人跟黄老太说,坐飞机有危险,要注意安全。听完邻居们的意见,黄老太开始担心起来,就把3个儿女都叫到了自己家,表示在坐飞机出门旅游之前,自己要立一个遗嘱。
其实,黄老太没有什么可担心,就是自己现在住的这套80平方米的房子,价值一百万左右。按着黄老太的意思,三个孩子把这套房平均分配了。但是,这件事引来了小女儿的强烈反对。黄老太的大女儿和二儿子生活条件不错,唯独小女儿家境不好,而且儿子马上到了结婚的年龄。在黄老太老伴活着的时候就曾提过,把房子留给小女儿,将来给外孙子当婚房。但是,现在老太要放弃过去的承诺,小女儿一下子就火了。小女儿认为,自己的姐姐不怀好意,借着带母亲出门为名,是惦记这套房子。而大女儿认为,自己根本没往这方面想,老太太的房子,本来每个儿女都有继承权,小女儿想独自继承,也是太贪心。于是,姐妹俩就针锋相对地吵了起来。
调解 家人协商后,老人立下遗嘱
一看大姐和小妹为了个遗嘱分房子闹得不可开交,黄老太的儿子就劝老母亲不要再立什么遗嘱了。但是没想到老太太也杠上了,不立这个遗嘱,就不肯坐飞机出去玩。一家人僵持不下,黄老太找到栖霞区人民调委会申请调解,希望在飞机起飞前能把家人意见整合好,能把遗嘱立下来。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调解员首先告知飞机的安全性,表示不要为坐飞机而担心。然后又做子女们的思想沟通工作,告知黄老太立遗嘱是她的法定权利,子女们不应阻挠,而且从长远来看,立下遗嘱也是避免了今后子女们因为遗产分配可能引发的纠纷。
调解员依据《继承法》,劝导小女儿,告知她即使她父亲在世表示过要把房子给小女儿,也只能是自己的那一份给小女儿,而这套房子属于她父母两个人,而且现在老头过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所以还是一家人协商比较好。经过几轮调解,在登机前一天,黄老太终于立下了遗嘱。考虑到小女儿的困难,房子给小女儿,小女儿适当补偿大女儿和儿子各20万,这场矛盾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通讯员 袁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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