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邹柳洲 报道 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某章、张某鑫等8人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一案。被告人周某被指控多次将卖肾者的肾脏移植到购买者体内,从中获利,与7名同伙集体一审过堂。庭审中,多数被告当庭认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自购手术设备从事非法移植
2011年,周某章、张某荣和孙某(另案处理)经商量后,出资购买手术设备、药品和汽车等作案工具,伙同张某鑫、赵某强、陈某琴、钟某、陈某高、叶某龙等人从事肾脏买卖及非法移植活动。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称,周某章在该案中系主刀医生,负责移植手术和手术指导;张某鑫系手术麻醉师,负责手术麻醉,并做术后护理,同时还负责联系及分发卖肾者、医生助手、护士等人员的费用;钟某系医生助手,协助周某章进行移植手术;陈某琴、龙某燕(另案处理)系护士,负责手术协助,其中陈某琴还负责手术前抽取卖肾者血液样本;张某荣负责开车接送卖肾者、购肾者及同案人员,与卖肾者中介联系,与购肾者中介洽谈价格,收取并分发费用;孙某、赵某强系卖肾者中介,负责联系卖肾者,其中赵某强还负责安排卖肾者在各地的出租屋等待卖肾,以及卖肾者在此期间的食宿和身体检查;陈某高、叶某龙系购肾者中介,负责寻找购肾者,与周某章等人联系手术事宜,并在手术前联系张某荣拿卖肾者的血液样本到医院与购肾者的血液样本配对,陈某高还负责安排购肾者手术后在其承包的医院休养。
卖肾者腹痛检查
医院发现后报警
2011年10月至今,周某章等人多次将被害人舒某等卖肾者的肾脏移植到黄某等购肾者体内,每次向购肾者收取二十几万元费用,向卖肾者支付约二万元报酬。截至案发时,尚有多名卖肾人员在等待卖肾。
今年2月初,被害人舒某通过一个名叫“有偿捐肾”的网站上所留电话联系上被告人赵某强,并商定以2万元出卖肾脏。2月23日21时许,被害人舒某因手术后腹痛到东莞市麻涌人民医院就医,医生发现其左肾缺失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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