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
购买教辅吃回扣
贪心校长被判刑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刘晓培)中学校长借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之机,连续两年收取书商回扣共计6.8万余元。日前,被告人张某因犯受贿罪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0年7月,41岁的张某被登封市教体局任命为登封市某中学校长。2011年5月,经供应商王某介绍,该中学向山东学海书业有限公司(化名)征订了2011年春季教辅材料。同年7月,经张某审批,该中学向山东学海书业有限公司支付书款6.6万余元。事后王某给校长张某回扣款2.6万元。今年4月,同样经王某介绍,该中学向山东万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化名)支付了2011年秋季教辅资料款共计8.7万余元,事后校长张某收受王某给付的回扣款4.2万余元。案发后,张某家属退回赃款4.2万余元。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并对涉案赃款2.6万元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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